戰役法

戰役法(operational art)是指導戰役的方法。在軍事學術上是戰役學研究的對象和成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役法
  • 外文名:operational art
  • 別稱:指導戰役的方法
  • 提出者:蘇聯紅軍總參謀部軍事學院的斯韋欽教授
  • 提出時間:1922年
  • 套用學科:軍事學
  • 適用領域範圍:軍事
  • 適用領域範圍:軍事教育
簡介,分類,歷史,

簡介

它是以戰略方針為根據,在總結戰役指導的實踐經驗和研究戰役的特點和規律的基礎上制定的。其內容通常包括戰役指導原則和戰役計畫組織實施方法等。戰役實施內容主要包括:根據既定決心,組織指揮軍隊遂行任務;不間斷地組織偵察,根據情況的發展變化,適時調整或機動兵力、火力和其他技術器材;保持穩定的和不間斷的指揮;保持和恢復各軍種、兵種部隊的協同動作;及時組織兵員、武器彈藥和其他作戰物資的補充,實施技術、衛生保障;必要時改變作戰計畫,調整部署;隨時注意戰役的發展和下一步任務;適時結束戰役,總結作戰經驗。

分類

按類型,分為聯合戰役法、契約戰役法和海軍、空軍、戰略飛彈部隊等軍種戰役法;
按規模,分為戰區(方面軍群)戰役法、方面軍(集團軍群)戰役法和集團軍戰役法;
按樣式,分為進攻戰役法和防禦戰役法以及其他不同樣式的戰役法等。

歷史

“戰役法”一詞,1922年由蘇聯紅軍總參謀部軍事學院的斯韋欽教授首次提出。20世紀50年代起,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將“戰役法”作為軍事術語廣泛使用。有的國家軍隊把“戰役法”也稱為戰役學。戰役法是隨著戰役的產生而產生並不斷發展的。在此之前的作戰實踐及其經驗總結中,早已出現許多屬戰役法性質的內容,如中國古代兵法中的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聲東擊西、避實擊虛、以退為進等論述。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已產生了陸軍戰役法和海軍戰役法。其中,陸軍戰役法主要包括誘敵伏擊、前後夾擊、分進合擊、正面強攻、迂迴包圍、夜間奇襲、圍困和築壘據守等。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期,出現了契約戰役法。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及其之後,陸續形成了空軍戰役法、防空戰役法、空降戰役法、戰略飛彈部隊戰役法等;兩翼迂迴、鉗形攻擊,中間突破、兩翼卷擊,四面包圍、多點突擊,地空(海空)一體、立體突擊和依託陣地、頑強抗擊,利用空間、節節抗擊等方法得到廣泛運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役法是在長期革命戰爭的戰役實踐中形成和發展的,是以人民戰爭為基礎的,以劣勢裝備戰勝優勢裝備之敵的靈活機動的戰役法。如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敵人;誘敵深入,創造有利戰機 ;正面佯攻,側後攻擊;圍城打援,攻城阻援;以攻為守,各個擊破等。由於各國軍隊的狀況不同,各種戰役的情況不同,戰役法也有所不同。其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原則,戰役部署、戰役協同、戰役指揮和戰役行動的方法,戰役保障的措施等。戰役法受戰略的制約和指導,同時指導和制約戰術。現代條件下,隨著軍隊的機動力、突擊力和火力的不斷增強,戰役的縱深性、立體性日趨明顯,戰役法將不斷豐富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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