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南部打官司

我為南部打官司

《我為南部打官司》是2006年廣東南方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梁香祿、肖曼麗、周貴明。

基本介紹

  • 書名:我為南部打官司
  • 作者:梁香祿,肖曼麗,周貴明
  • ISBN:9787806525364
  • 頁數:317
  • 出版社:廣東南方日報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8-1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何謂持續關注義務?新聞評價的底線在哪裡?如何理解新聞“嚴重失實”?媒體如何對發表內容盡審查核實之責?《南方都市報》這張年輕報紙的銳利與血氣,勇猛地戳中了社會的一些痛點,也魯莽地扎到一些具體的個人。而新聞紙上的文字,能夠演繹成法庭上的對簿,這其實是一項值得樂見其成的進步。這樣的進步,無論是對於個人而言,還是對於媒體而言,抑或對於整體社會而言,都將獲益匪淺;而且訴諸時下的中國現狀,這一進程正急需積累促進。
最能讓讀者感到親切的,是著者作為絕大部分案件的參與者,不憚在讀者面前表現其細緻逼真的心理。於是,我們看到了他們山重水複的迷惑,柳暗花明的喜悅,面對強敵的鬥志昂揚,駕輕就熟。讀者能夠跟隨他們一起身臨其境,充分領略“在場”的韻味。
可以說,本書是——南方都市報法律事務工作人員與報社共同成長的29 個故事。

作者簡介

梁香祿,男,廣西桂平人,先後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獲史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2001年4月起至今,為南方都市報法律顧問,全面負責該報法律事務工作。

目錄

第一篇 10萬元徵婚廣告引發的官司——李怡青(李莉)訴南方都市報及記者名譽權糾紛案
第二篇 老院長遭遇三陪女,白嫖?摳女大王?——羅虹訴南方都市報及記者名譽權糾紛案
第三篇 死者名譽權是否受法律保護?——焦天啟、林秀之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四篇 既然是公眾人物,忍忍吧!——楊鈺瑩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五篇 子虛烏有的“幼女被強姦”事件——黎金虎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六篇 權威訊息來源,法定抗辯理由!——葉振平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七篇 媒體該如何應對投訴?——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八篇 “照妖鏡”上的“鬼畫符”——茂名市茂南區人民醫院、唐利全訴吳捷、肖羽、湛堅、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九篇 住院前後,患者“好轉”與否怎么算?——深圳市南山區人民醫院訴南方都市報、張小玲、吳孫霖名譽權糾紛案
第十篇 這位小姐不是“小姐”!——楊燕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十一篇 憑一個問號打贏一場官司——珠海經濟特區建騰發展有限公司等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十二篇 “出彩標題”惹官司——陳有根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第十三篇 “含有氰化物”是否就是“有毒”?——梁秋風訴廣東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廣東電視台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權糾紛案
第十四篇 誰是新聞侵權案件的適格當事人?——何永華訴南方都市報名譽權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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