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王之約

懷王之約

懷王之約是在六國宗室的王位繼承權獲得普遍承認的背景下,以楚為盟主的反秦軍約定的對戰後秦國的處置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王之約
  • 影響:導致楚漢戰爭
  • 背景:六國宗室的王位繼承權獲得承認
  • 盟主:楚
基本信息,影響,

基本信息

按照懷王之約,率先入關的劉邦本應以秦王的身份統治整個故秦之地,恢復秦統一前七國並立的局面。雖然由於項羽對懷王之約的曲解(是不是故意的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劉邦只成為了漢王。但在項羽的分封體系中,漢政權建立的法理依據仍然是懷王之約,它同樣是關中秦地政權的延續(這是不是玩文字遊戲、秦地與原屬秦地的漢中巴蜀是不是同一個概念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所以劉邦在進入漢中後即開始逐步廢除楚制,轉而行秦制,兩個集團因此結下了梁子,為楚漢爭霸埋下了伏筆。

影響

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帶來了極大的消極影響。首先,項羽王於西楚,封域最大,不但引發諸王的忌恨,共謂項羽主宰分封不平,而且置身於鬥爭的中心,北有田齊,西北有三晉,西邊有劉邦,南面的楚國三王亦有離心之勢,項羽在楚漢之爭中日漸孤立、左支右絀與此不無關係。其次,西楚之地缺少關阻險隘,亦無廣闊的縱深地帶和後方根據地,與西北爭衡形勢居下,勝不足守,敗則易亡。再次,自命“霸王”,使人誅殺義帝,試圖稱帝之心昭然若揭,為諸侯王反楚提供了藉口。項羽自立“西楚霸王”是其覆滅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楚漢之爭與繼楚承秦
項羽分封稱霸是為了重建帝業,然而,諸王並列的局面注定帝業的再造必須經過一場殘酷的鬥爭。項氏與懷王的矛盾,以及項羽在亡秦後處置的種種失誤,不僅使項羽失去道義,而且樹敵眾多,西楚局勢開始轉下。劉邦正是利用項羽中心偏東,對秦地鞭長莫及,且陷於與齊地鬥爭的機會,復奪關中,東向與項羽爭天下。劉邦利用地理優勢與項羽相持,並利用項羽分封製造的矛盾,先後攻滅三晉和齊,拉攏彭越和英布,以王侯封地換取韓信、彭越等將領的支持,合力攻項羽,項羽終於兵敗,烏江自刎,身死東城。
項羽敗亡時,稱“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太史公認為荒謬,但我認為有一定道理。項梁回響張楚的號召而起兵,張楚政權旋即敗亡。此時,因陳勝敗亡的教訓,項梁很難重走這條老路,不得不採取“存亡繼絕”的辦法,繼續率領楚地的力量亡秦。項氏與懷王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項羽此後的發展受到相當大的限制,而劉邦卻收取漁翁之利,此天不佑項羽一也。王六國後和懷王之約導致項羽無地可封,所謂兔死狗烹,項羽不可能居於懷王之下而等待宰割。因創立了不世之功,項羽也不可能退隱江湖,而只能分楚而王。項羽與懷王的矛盾注定項羽不可能優待懷王,帝業的再建也注定項羽必將取代義帝。王楚而謀誅義帝,失道義於天下,更給人以口實,此天不佑項羽二也。帝業再造不得不為,項羽在分封中就已謀劃奪天下。但項羽王於楚地,既無山川形勝,又四處樹敵,更為重要的是,為王關中而失秦地民心,關中三王又無法鉗制劉邦,致使項羽不僅沒有充足的時間剪除六國諸王,過早地陷於楚漢之爭,反而給劉邦提供了消滅弱小諸侯的難得機會,此天不佑項羽三也。項羽出身於破落的貴族家庭,自身習氣與戰國貴族相近,其性格的弱點,如仁義等,也是其敗亡的重要原因,此天不佑項羽四也。因此,在楚漢之爭中,雖然項羽屢戰屢勝,但日趨窮蹙,實際是形勢逐漸離項羽而去,其中很多因素是項羽不能選擇和左右的,或可謂“天亡項羽”。
雖然項羽、劉邦皆楚,但楚漢之爭的勝負卻關係到中國歷史的一次重要選擇,是繼楚,還是承秦。項氏立制以楚舊制為核心,劉邦初期建制也循楚制。但項羽分封后,劉邦王於秦地,是秦地政權的延續,他所承用的自然也應是秦制。所以此後,漢政權開始逐步轉依秦制,如劉邦集團所頒賜的爵位中,楚爵極少出現,楚官亦大多廢除,三公九卿制等官職明顯沿襲秦制,漢還承續了秦的律令制,秦地方行政制度很多方面也都延續了下來等。特別是楚漢戰爭,促成了漢制與楚制的脫離。劉邦據秦之地,用秦之人、承秦之制是他戰勝項羽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另外,為了爭取韓信、英布等人的支持,劉邦讓他們王於楚地,漢依舊以關中為根本,關中習慣秦制,漢政權已不可能再回歸楚制。因而,楚敗漢勝致使歷史選擇了承續和發展了秦制的漢制。從西楚的歷史沿革來看秦漢之際這段歷史,又回到了田餘慶先生《說張楚》一文所指出的:“秦楚之際風雲詭譎,事態紛紜,他昭示於後人的歷史結論,一是非張楚不能滅秦,二是非承秦不能立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