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作為

慢作為,是相對於不作為而言的。相關部門對百姓提出的問題,不是什麼也沒做,但做起來有一搭沒一搭,改進起來像烏龜爬,半天沒動一步。這就是典型的“慢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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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

缺乏服務觀念,責任意識淡薄,官僚主義作風濃厚,“慢作為”也就隨之產生。譬如上級部門對民眾提出的問題不做考核要求,有的事就懶得花功夫去解決;鑽制度漏洞推諉扯皮,有些問題不能立刻拿出答案,一來二去,索性不了了之。

治理

減少“慢作為”,重要的是從思想上治一治機關的慵懶、惰性。要破除“推”與“拖”的習氣,明確責任,列出辦理時間表。要把問題辦理與解決的考評權適當從上級轉換到民眾中來,用公開監督的方式來倒逼作風轉變。
整治“ 慢作為”,要理順機構職能,細化分解崗位職責。

案例

2017年5月,懷寧縣4家不作為慢作為單位被頒發了“不作為慢作為牌”,8家單項工作末位席單位被通報。
此次被頒發“不作為慢作為牌”的四家單位中,縣經開區規劃建設局、縣市場監管局被認定為服務經濟發展不作為慢作為單位,金拱鎮為征地拆遷不作為慢作為單位,茶嶺鎮為脫貧攻堅不作為慢作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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