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市委發〔2009〕25號),設立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 性質:事業單位
  • 局長:胡建斌
  • 內設機構:12個
主要職責,部門機構,領導班子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國內外經濟形勢及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研究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資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提出全市加強和改進經濟體制改革的措施和建議。
五、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資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發布投資信息,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協調重大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承擔部省合作幹線鐵路項目和城際軌道交通網路規劃與建設協調職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安排市級財政性服務業引導資金,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對能源產業的管理,推進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協調粵港澳能源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與合作,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八、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編制和協調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並進行監測評估。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規劃綜合科。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等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措施;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規劃調整意見;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對“市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諮詢論證專家庫”實施動態管理;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調研課題任務。
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監測預測,提出經濟調節的對策和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監督評估年度計畫執行情況,並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
(三)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與法規科合署)。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制定,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和推進全市綜合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協調推進市各項專項改革,定期對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進行動態評估。
梳理本局行政執法職權,組織協調和參與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修改;負責本系統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執行情況的調研和檢查,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管理以及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負責相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擬定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定期對全市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動態評估、清理和調整;指導全市行政審批政務公開、網上審批、規範審批行為工作。
(四)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法規;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建議;提出促進社會投資的政策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建設項目和市政建設項目;擬訂政府投資規劃、計畫,審核安排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編制下達市級財政性投資年度計畫;承擔投資備案項目綜合管理和投資信息發布工作。
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提出涉外經濟體制改革政策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審核上報國家鼓勵類投資項目確認書。
(五)農村經濟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水利、氣象、土地利用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組織編制下達農林水利等投資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配置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規劃、礦產資源發展規劃。
(六)產業協調科(市能源辦公室)。
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的發展和推廣套用;協調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政策;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協調各類開發園區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工作;分析綜合交通運輸運行狀況,提出綜合交通發展戰略,協調綜合交通發展重大事項;具體承辦部省合作幹線鐵路項目和城際軌道交通網路規劃與建設協調工作。
(七)社會發展科(與高技術產業科合署)。
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產學研結合及相關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八)經濟貿易科。
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貿易發展戰略和巨觀管理政策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工作,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市內儲備,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畫;擬訂和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分析財政、金融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促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發展等融資重大問題;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審核上報工作。
(九)人事科(與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服務科合署)。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員培訓、出國政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十一)市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
(十二)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領導班子建設

胡建斌: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曾建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農村經濟科、產業協調科(市能源辦公室)、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陳麗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市糧食局局長,主管糧食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社會發展科(高技術產業科)。
潘應斌: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分管人事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反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農村掛鈎扶貧工作。
曾欽權:黨組成員、市糧食局副局長,分管監督檢查科(市糧食監理所)、市軍糧供應辦公室、市儲備軍糧供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陳德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經濟貿易科、市巨觀經濟運行監測中心,城市信用社退市工作。
羅志榮: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規劃綜合科、投資科、市“綱要”辦、市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城際軌道交通建設有關工作。
梁樹堅: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組、監察室。
黃俊堂: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調控財會科(科技儲運科)、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法規科),依法行政工作。
陳曉昌:黨組成員、市糧食局副局長,機關黨委副書記、人事科科長,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協助潘應斌同志工作。
葉慧明:調研員。
陳漢強 :市糧食局副調研員,協助曾建廷同志工作。
陳添祥: 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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