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春郎·玉肌瓊艷新妝飾

《惜春郎·玉肌瓊艷新妝飾》是宋代文學家柳永的詞作。此詞詠歌妓,詞之上片寫此妓之美;詞之下片寫與此妓相見恨晚。這首詞運用了誇張、典故的修辭手法,表達出作者對那位女子的欣賞之情。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惜春郎·玉肌瓊艷新妝飾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體裁:詞
  • 作者:柳永
  • 作品別名:惜春郎·大石調
  • 作品出處:樂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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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惜春郎(1)
玉肌瓊艷(2)新妝飾。好壯觀歌席,潘妃(3)寶釧,阿嬌金屋,應也消得。
屬和新詞多俊格(4)。敢共我勍(5)敵。恨少年、枉費疏狂(6),不早與伊(7)相識。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惜春郎,詞牌名,調見《花草粹編》柳永詞,因《樂章集》不載,故宮調無考。
(2)瓊艷:白皙而艷麗。瓊,本指美玉,詩詞中常以形容女子細膩的皮膚。後蜀毛熙震《河滿子》:“相望只教添帳恨,整環時見纖瓊。”
(3)“潘妃”三句:潘妃為南齊東昏侯妃,名玉兒.以驕奢名乾時。《南史·廢東昏侯傳》:“潘氏服御,極選珍寶.主衣庫舊物,不復周用,貴市人間金銀寶物。價皆數倍,虎珀釧一隻,值百七十萬。”阿嬌金屋,阿嬌即漢武帝陳皇后。《漢武故事》:“膠東王(即漢武帝)數歲,公主抱置膝上問日:‘兒欲得婦否?’長主指左右長御百餘人,皆雲不用,指其女:‘阿嬌好否?’笑對曰:’好,若得阿嬌為婦,當作金屋貯之。”消得:抵得,配得上。
(4)俊格:格調清俊高雅。
(5)“勍”jìng通“競”,爭竟。唐皮日休《霍山》:“岳之大。與地角壯,與天動勢。”
(6)疏狂:這裡是張揚、炫耀之意。
(7)伊:《詩詞曲語辭彙釋》:“伊,第二人稱之辭,猶雲君或你,與普通用如他字者異。”

白話譯文

在一次酒席上遇到一位皮膚白皙相貌艷麗的歌妓,她的裝扮新穎獨特,來看她的人很多,就像東昏侯對待潘玉兒那樣經常給這位女子服飾、金舛、手鐲,像漢武帝對待阿嬌那樣作一座金屋讓這位歌妓住,這位歌妓消受得起。要求這位歌妓所作的新詞有俊美之格調,這位歌妓很有才情,在填詞方面和我不相上下。過去的放蕩不羈的名聲用錯地方,只有這位女子才值得,恨不得與她早點相識。

創作背景

約鹹平五年(公元1002年),柳永15歲時,他奉母命去泉州他家開設的珠寶店去取一對寶石戒指,作為他大哥訂婚的聘禮。他遇見五服內的一位族兄。那位族兄引他來到一精緻住宅,柳永留神一看,只見門前一塊牌匾寫著“品花院”三個醒目的顏體大字。品花院實則是一家妓院,他的族兄將一名叫紅紅的女子介紹給他,紅紅想讓柳永為她填詞度曲。劉永便讓她吹上一曲,紅紅調了調音階,吹一曲《紅繡鞋》,這些青樓女子,對詞曲都是剽學,未受真傳,紅紅吹後,柳永直率地說:“這位姐姐,你吹錯了,《紅繡鞋》的譜是仄平平去上,結尾這一句應落在‘上’字這一音階,而你卻落在仄聲上,來,借你的笛,我吹一遍給你聽聽。”他用手接過玉笛,隨口吹來果然與之不同,令人有一股暢心潤肺的美的感受,頓時房裡響起了一陣掌聲。這位族兄趁熱打鐵,“七弟,你既已來此,她們盼望你已久,既來了就是緣分,你何不填上一首新曲送給紅紅,作為見面之禮!” 柳永也想露一手,沉吟了片刻,當即寫了一首《惜春郎》。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上片寫歌妓的美艷照人。起句“玉肌瓊艷新妝飾”直接從正面描寫她肌膚白嫩嬌美,光潔如玉,而又裝扮一新。“好壯觀歌席”,是說每當她出現在酒宴歌席之上,人們都會覺得眼前一亮,酒宴歌席也會因她的到來而增色不少。這句從側面寫她的美。把“好壯觀歌席”口語化,宜於觀聽,朗朗上口。以下,詞人全用虛筆,以“潘妃寶釧,阿嬌金屋,應也消得”,極贊她的美麗和高貴。
下片寫這位歌妓格調俊雅。在柳永的筆下,這位歌妓不但容貌姣好,氣質高貴,而且頗有才情。她“屬和新詞多俊格”,竟能與別人以詩詞相唱和,且作品格調高邁過人,“敢共我勍敵”。要知道,詞人向來以“平生自負,風流才俊”(《傳花枝》)自詡,作詩填詞能與他一爭高下,這位歌妓的才情可以想見。所以詞作最後發出了這樣的感嘆:“恨少年、枉費疏狂,不早與伊相識!”
這首小詞妙處亦在結末:疏狂少年敢與我這個老浪子競爭,恐怕他們還嫩了點,誰叫他們不早與你結識呢 ! 這話是對那“玉肌瓊艷”說的,事實上也是對疏狂少年的不屑,活脫脫一個過了中年.痴心不改,以風流浪子自許的詞客形象。宋代的歌妓地位卑微,受到嚴格管束,常受折磨,柳永此詞雖以歌妓為描寫對象,但絕無絲毫淫靡的情調,柳永筆下的歌妓也絕無一點風塵氣。他把歌妓當作平常人對待,他所欣賞的不僅僅是歌妓的體態和容貌,而更多的是她的才華和品格。

名家點評

河北大學教授顧之京、耿小博,中學語文教研員姚守梅《柳永詞新釋輯評》:她“屬和新詞”、“敢共我勍敵”,令詞人那樣驚異、讚賞;未能“早與伊相識”,又令詞人那樣的遺憾。可以說,柳永的這類歌妓詞有一個偉大的閃光點,那就是:把歌妓當人!

作者簡介

柳永(約987年—約1053年),原名三變,字景莊,後改名永,字耆卿。排行第七,人稱“柳七”,祖籍河東(今山西永濟),徙居崇安(今福建)。年少時流連於汴京,在秦樓楚館中恣情游宴。後曾西遊成都、京兆,遍歷荊湖、吳越。累次應試,皆因放蕩不羈以及作詞諷刺時政而不中。景事占元年(1034年)終於登進士第,歷任睦州團練推官、餘杭令、定海曉峰鹽場監官、泗州判官、太常博士,終屯田員外郎,世稱“柳屯田”。晚年流落,卒於潤州(今江蘇鎮江)。善為詩文,“皆不傳於世,獨以樂章膾炙人口”(《清波雜誌》卷八)。所著《樂章集》凡一百五十餘曲。其詞自成一派,世稱“屯田蹊徑”、“柳氏家法”。《避暑錄話》卷三記西夏歸朝官語:“凡有井水飲處,即能歌柳詞。”可見柳詞影響之大。柳永發展了詞體,留存的二百多首詞竟用了一百五十個詞調,大多為改造或自製的新調,十之八九為長調慢詞,為詞的解放與進步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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