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縣2016年度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工作方案

思南縣2016年度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工作方案
為保質保量完成2016年度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目標任務為100000畝。其中,2016年度計畫任務53900畝(林草結合類型50000畝),提前實施2017年度計畫任務46100畝。
二、進度安排
(一)第一階段(2016年9月1日—10月31日)。
1.組建機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各鄉(鎮、街道)要及時調整充實退耕還林還草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退耕還林還草日常工作。建立縣級領導幹部包鄉、鄉(鎮、街道)領導包村、技術指導人員包片包小班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任務,明確責任。
2.完善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地塊、樹種規劃。開展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地塊、樹種規劃,各鄉(鎮、街道)於10月20日前將設計圖斑報送縣退耕辦編制全縣作業設計。
3.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宣傳發動及培訓。召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工作動員會,宣傳相關政策,落實具體建設任務。10月15日前開展縣級退耕還林還草工作動員培訓會。
4.開展土地丈量和農戶分戶造冊登記。各鄉(鎮、街道)開展任務分戶土地丈量,經審核並公示無異議後,將分戶清冊加蓋政府公章後於10月31日前提交縣退耕辦備案。
5.建立縣、鄉示範點建設制度。茶葉、生態林、林下種草分別由縣茶桑局、縣林業局、縣畜牧發展中心各落實1—2個縣級示範點,單個面積200畝以上;各鄉(鎮、街道)按建設總任務20%的比例建立退耕還林還草示範基地。
(二)第二階段(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開展造林地清理、整地,茶園土地開挖工作,完成整地任務80%以上。茶園土地整理工作於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2.完成茶苗、樹苗、草種及肥料採購程式,做好苗木準備。
(1)工程建設所需樹苗、茶苗、草種、基肥等實行政府採購,茶苗、茶葉專用有機肥採購由縣茶桑局為業主採購、發放;除茶葉外的其他生態、經濟樹種及草種由鄉(鎮、街道)為業主按照相關程式採購,縣林業局、縣畜牧發展中心負責質量把關。
(2)執行種苗檢疫檢驗制度。工程建設種苗必須具有“一簽兩證”,即林木種苗標籤、當地(或產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和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必須有種苗購銷契約。
3.完成縣、鄉示範點建設。
(三)第三階段(2017年1月1日—3月31日)。
1.全面開展植苗造林種草,掀起造林種草高潮,3月15日以前全面完成造林種草工作。
(1)嚴格按工程作業設計及相關樹種造林種草技術規程要求進行作業。鄉(鎮、街道)林地清理、整地及茶園開挖需縣級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能進入植苗種草環節。
(2)根據需要開展苗木草種調運,苗木採購人員、驗苗人員和接收苗木的鄉(鎮、街道)造林種草主體等均要簽字,確保苗木草種合格。
2.開展邊造邊查邊糾工作,減少造林成本,提高造林成效。3月31日前完成鄉級自查驗收,並對自查中發現問題進行整改,提請縣級驗收。各項目鄉(鎮、街道)開展退耕還林還草造林自查工作時,需自查整地、植苗種草質量,自查造林種草面積完成情況,分鄉(鎮、街道)提交造林種草檢查驗收圖、檢查驗收表、造林種草自查報告。
3.安排落實已造小班撫育管護措施,制定管護制度,簽訂管護契約。
(四)第四階段(2017年4月1日—6月30日)。
1.統一組織開展縣級驗收。縣級驗收由縣退耕辦牽頭,分茶園、生態林及經濟林、林下種草三塊,分別抽縣茶桑局、縣林業局、縣畜牧發展中心等技術人員參加。在工程實施鄉(鎮、街道)自查的基礎上,對造林面積,造林成活率,退耕地撫育、管護情況,退耕還林還草種草情況開展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結果作為退耕還林還草政策兌現的依據。
2.按縣級檢查意見,對存在問題進行再整改。
(五)第五階段(2017年7月1日—10月31日)。根據縣級檢查驗收結果,兌現退耕還林還草種苗造林補助和第一批退耕還林還草政策補助。
(六)第六階段(2017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程補植補造和撫育、管護,並進行確權登記發放林權證。每年撫育次數不得低於1次,及時自行開展補植補造。2018年兌現第二批政策補助資金,2020年兌現第三批政策補助資金。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順利實施,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充實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縣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趙麗娟(縣政府黨組成員)
副組長:李 瀾(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謝建康(縣林業局局長)
成 員:楊光富(縣發改局局長)
冷朝新(縣財政局局長)
何能蓉(縣監察局局長)
謝丹輝(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吳 華(縣農牧科技局局長)
冉曉欽(縣扶貧辦主任)
張 翔(縣水務局局長)
田建升(縣環保局局長)
何開飛(縣檔案局局長)
楊文平(縣審計局副局長)
文 桂(縣茶桑局局長)
陳正明(縣畜牧發展中心主任)
田光強(縣科技發展中心主任)
徐 暉(縣農商行董事長)
徐政仁(思唐街道辦事處主任)
胡萬里(關中壩街道辦事處主任)
詹日懷(雙塘街道辦事處主任)
李春天(塘頭鎮黨委副書記)
劉 木(許家壩鎮黨委副書記)
楊勝荃(板橋鎮黨委副書記)
黃 科(三道水鄉黨委副書記)
袁 毅(瓮溪鎮黨委副書記)
冷廷亞(文家店鎮黨委副書記)
余文昌(鸚鵡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汪元波(張家寨鎮人民政府鎮長)
孫 勇(寬坪鄉人民政府鄉長)
勾武強(亭子壩鎮黨委副書記)
姚加強(楊家坳鄉黨委副書記)
田景軍(青槓坡鎮黨委副書記)
張貴鳳(大河壩鎮黨委副書記)
劉 艷(思林鄉黨委副書記)
李明宣(楓芸鄉人民政府鄉長)
石登明(香壩鎮人民政府鎮長)
文永祿(合朋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張子華(長壩鎮黨委副書記)
安元釗(涼水井鎮黨委副書記)
田海軍(邵家橋鎮人民政府鎮長)
田永逸(孫家壩鎮人民政府鎮長)
鄭 強(大壩場鎮黨委副書記)
李 綱(天橋鄉黨委副書記)
黃金明(興隆鄉黨委副書記)
張雲兵(胡家灣鄉人民政府鄉長)
李於會(縣林業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謝建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於會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各成員單位要明確相關人員具體負責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二)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研究解決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地方配套及工作經費落實、宣傳發動、組織召開相關會議,檢查、督促、協調各部門,檢查、督促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質量、進度及其它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全縣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日常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參加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選址、規劃及施工計畫,牽頭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實施方案或作業設計,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完成工程建設實施,匯總審核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清冊,對資金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督和管理,牽頭完成進度檢查、階段驗收,收集和編制項目竣工資料,組織竣工驗收及下達各年度政策性補助資金計畫到各工程鄉(鎮、街道)等工作。
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對本轄區退耕還林還草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領導、組織本轄區有關部門、村委會開展退耕還林還草政策宣傳引導、土地資源現狀和農民意願情況調查、土地分戶丈量、農戶契約簽定、植樹造林種草、落實管護責任、驗收建設成效、兌現補助資金、調整土地屬性、登記發放林權證、收集原始檔案資料等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綜合協調,擬定和申報年度計畫;牽頭編制退耕還林還草年度實施方案(作業設計)並上報上級發改部門審批,做好工程實施的監管和督查。
縣財政局:負責及時下撥國家退耕還林還草補助資金,將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及時撥付到位,指導、督促、檢查專項資金使用。
縣農牧科技局:負責調查核准25度以上坡耕地,25度以上陡坡耕地、梯田數據並提供相關基礎資料,統籌整合相關項目支持退耕產業發展。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做好相關規劃和依法定程式調整耕地屬性以及耕地、基本農田保有量,落實退耕地塊和數據並提供退耕還林還草實施方案(作業設計)圖斑,開展坡耕地土地類別檢查,會同林業、農牧科技等部門開展監測考核。
縣林業局、縣畜牧發展中心、縣茶桑局:負責退耕還林還草年度實施方案(作業設計)編制,確保造林種草主體自主採購到合格苗木、草種,指導、督促、檢查土地分戶丈量、農戶契約簽訂、造林種草、驗收建設成效,兌現補助資金、登記發放林權證等相關工作。
縣扶貧辦:負責統籌整合中央及省級財政有關專項扶貧資金支持退耕還林還草產業發展,以及林草結合區域配畜項目的落實。
縣水務局:負責提供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面積、地塊等基礎資料;統籌安排中央、省、市有關水利項目、資金支持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縣科技發展中心:負責組織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和綜合效益監測與評價的相關技術研究與套用。
縣環保局:負責提供污染嚴重且適宜退耕還林的耕地面積、地塊等基礎資料;統籌安排中央、省、市有關環保項目、資金支持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縣檔案局: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退耕還林還草原始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整理,並建立和管理退耕還林還草檔案。
縣農商行:負責及時將退耕還林還草補助資金劃入退耕農戶“一折通”賬戶,及時向縣退耕辦反饋劃入情況。
縣審計局:負責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資金審計。
四、工作要求
(一)細化工作措施。各鄉(鎮、街道)要按縣級退耕還林還草工作總體要求擬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將任務按月安排,確保按時完成退耕還林還草各項建設任務;要召開專題會議科學合理規劃退耕產業,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的基礎上,積極引導發展地方優勢、主導產業,凸顯規模效應;要及時組建工作組,公平、公正開展退耕農戶分戶土地測量登記,按程式公示,切實做到公開、透明;要全面推行先造後補的造林方式,在確保保障退耕農戶利益的前提下,鼓勵造林公司、專業隊、造林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林場等主體,參與退耕還林還草造林和後期經營管理,實行“包苗、包栽、包管、包成活、包成林”的五包制度,一包五年,確保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二)科學開展退耕產業扶貧規劃。各鄉(鎮、街道)要把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作為區域扶貧攻堅重點支撐項目來抓,要結合年度精準脫貧任務,針對性地安排退耕還林還草建設任務和產業布局,確保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對2016年、2017年出列貧困村和計畫脫貧戶進行全覆蓋。要加大推進退耕還林還草產業化經營,按照省、市關於“依託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培育1至2個地方特色產業”的要求,以“鞏固生態茶產業,壯大油茶產業,因地制宜拓展特色經果林產業”的發展思路,鞏固完善張家寨、大壩場、香壩三個茶葉園區茶葉種植;加大推進興隆、胡家灣鄉為重點的東、西部片區油茶產業;積極拓展以文家店、思林為節點的花椒產業;以思劍、杭瑞高速公路為軸,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22個省、市、縣級農業示範園區規劃名優經果林產業;在烏江沿岸生態旅遊區域及其它園區、景區周邊,種植藤、竹及其它常綠樹種和彩葉樹種,打造森林景觀帶,助推生態旅遊產業;在其它地質特殊、產業發展困難區域,種植常規松、杉、柏、竹等生態樹種。林下種草部分,要結合畜牧產業發展情況合理布局,確保做精品,見實效。為確保退耕還林還草建設及產業發展成效,鼓勵社會力量以租賃、承包的方式參與國家退耕還林還草產業發展。
(三)加強技術指導和工作督促。各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要嚴把造林種草技術關,切實搞好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深入一線,幫助解決好林木種苗、整地植苗、撫育管理等關鍵技術。在造林前要對帶工、施工人員及退耕農戶進行現場技術培訓,落實駐點督導人員,切實加強技術指導,確保整地和造林種草質量。縣林業局、縣茶桑局、縣畜牧發展中心要分塊負責培訓到鄉(鎮、街道),對重點鄉(鎮、街道)派專人負責駐點督促指導。縣政府督查室將從10月開始,進行旬調度、月督查,並對督查結果進行排名和全縣通報。對重視不夠、推進不力、問題較多且連續兩次排名末位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縣退耕還林工作領導小組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調度會,研究和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相關事宜。
(四)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管理。
1.加強工程質量管理。
(1)進一步夯實種苗基礎。要提前做好種苗準備,工程建設所需樹苗、草種、基肥等實行政府集中採購或納入工程打捆承包,由鄉(鎮、街道)自主按程式採購發放,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苗木調運必須通過縣林業局檢驗,具有“一簽兩證”。種苗採購堅持良種壯苗和就近採購原則,杜絕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2)認真落實營造林措施。要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作業設計技術規定》相關技術要求,合理確定造林密度,嚴格造林地清理、整地、植苗、撫育管理等營造林技術規範,確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及成林率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3)加強契約管理。國家林業局已制訂統一的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契約範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退耕農戶及時簽定契約,明確退耕任務、技術標準、補助金額,以及完成時限、質量要求和管護責任等。要建立健全村級退耕還林還草公示制度,對退耕農戶的退耕面積、驗收結果、補助資金等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
(4)加強自查驗收工作。縣、鄉兩級要嚴格按國家林業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檢查驗收辦法》開展工程建設“回頭看”和自查驗收工作,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縣退耕辦負責組織開展第二年和第四年縣級驗收工作,確保順利通過第三年省級驗收和第五年國家級驗收。
2.加強資金管理。
(1)及時落實退耕還林還草種苗造林補助費。為提高退耕還林還草質量,在徵求退耕農戶意願的基礎上,由各鄉(鎮、街道)集中進行苗木採購和組織專業隊伍造林。退耕還林還草種苗造林補助根據縣級驗收結果,由縣財政按300元/畝劃撥到各鄉(鎮、街道)財政,由各鄉(鎮、街道)審核後按相關規定支付。退耕還林種苗造林費主要用於苗木採購、整地植苗、撫育管理等工作。對於發展特色經果林及其它名貴樹種,超支部分由退耕農戶自籌。
(2)不折不扣兌現退耕還林政策補助。退耕還林還草政策補助資金由縣財政統一管理,按1200元/畝標準,結合縣級檢查驗收結果下撥到鄉(鎮、街道)(分五年三次兌現),由鄉(鎮、街道)財政分局按政策補助資金兌現清冊以“一折通”的形式予以兌現。
3.加強檔案管理。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檔案實行縣鄉分級管理。縣、鄉退耕辦及相關部門要嚴格按國家林業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管理辦法》,認真收集、整理退耕還林還草實施過程中的政策會議檔案、設計驗收圖文表及影像資料,規範建檔,專人專檔管理。茶葉、林下種草部分由縣茶桑局、縣畜牧發展中心建立檔案,並送縣退耕辦歸案管理。
(五)認真把握國家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政策。
1.加大項目整合推進退耕產業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對未納入林業營造林一張圖管理的近三年實施的耕地造林項目,如產業化扶貧、移民後扶產業、現代農業生產發展項目等,可整合用於退耕後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特色產業、增加退耕農戶收入,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已實施坡耕地造林項目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後其種苗造林補助可用於本地塊產業樹種的補植、撫育和管理。往年實施的林業項目,如上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保公益林人工造林、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各級植被恢復費項目、造林補貼項目、農業綜合開發林業項目等列入營造林一張圖管理的,不得重複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補助範疇。
2.利用退耕還林還草補助政策推進產業發展。鼓勵退耕土地流轉經營或入股經營。合作社、大戶、企業流轉土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的,退耕還林還草政策補助資金要確保落實到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農戶以退耕地及退耕補助資金入股經營的,需簽訂合作社(大戶)、農戶、農商行、村委會等“多方協定”,明確“退耕還林還草政策補助資金及土地參與入股分紅、占股和分紅比例”等,方能兌現給合作社(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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