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氣象局

忻州市氣象局

忻州市氣象局下轄14個縣(市、區)氣象局和五台山氣象站。包括:五寨縣氣象局、代縣氣象局、原平市氣象局、河曲縣氣象局、忻府區氣象局、定襄縣氣象局、繁峙縣氣象局、五台縣氣象局、靜樂縣氣象局、寧武縣氣象局、神池縣氣象局、岢嵐縣氣象局、保德縣氣象局、偏關縣氣象局和五台山氣象站。其中一類艱苦台站1個、三類艱苦台站3個、四類艱苦台站4個、五類艱苦台站3個、六類艱苦台站2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忻州市氣象局
  • 郵政編碼:034000
  • 辦公時間:8:00-12:00;14:30-18:00
  • 辦公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北三巷12號
忻州市概況,機構設定,人員情況,機構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其他組織,

忻州市概況

忻州市位於山西省北中部,屬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熱同至。冬夏季長,春秋季短。溫度、雨量年季變化大,時空分布不均勻。年平均氣溫5.0℃~9.8℃(境內五台山高寒山區-3.7℃)。氣溫年較差大,年極端最高氣溫42.2℃,年極端最低氣溫-39.5℃。全市年降水量385~516毫米。境內以山、丘居多。山地面積1.36萬平方千米,約占總面積的53.5%。
忻州為地級市,全市轄1區1市12縣,總面積2.5萬平方公里,總人口311萬。全市經濟以農業和礦產資源產業為主,2013年全市生產總值874.5億元,屬經濟欠發達地區,現仍有11個縣為國家級貧困縣。

機構設定

忻州市氣象局內設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業務科技科、人事教育科(文明辦)、計畫財務科4個管理科室,忻州市氣象台(忻州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忻州市氣象局氣象服務中心、忻州市氣象局氣象災害防禦中心、忻州市氣象局氣象信息與技術保障中心、忻州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5個直屬事業單位。

人員情況

全市氣象部門現有在職職工175人,離休職工2人,退休職工112人。在職職工中,參公人員66人,事業人員109人;其中大學本科141人,占職工總人數的80.6%;事業單位在聘副研級高工16人、工程師41人、助工56人。
市局機關現有在編職工48人,其中公務員17人,事業人員31人;有離休幹部1人,退休幹部47人。

機構職責

(一)全面正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法律法規賦予的各項職能。制定並組織實施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加快現代氣象業務體系建設,加強氣象科技創新,提升預警預報預測的準確率、精細化,全面推進忻州氣象現代化。承擔有關的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審查氣象台站調整計畫、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組織管理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三)組織做好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工作和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市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預警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四)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市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五)負責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規劃和建設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六)強化社會管理,健全氣象法規和標準體系。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山西省氣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七)統一領導和管理全市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會同各縣級人民政府對縣級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領導;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全市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領導信息

賈朝陽,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聯繫原平市、代縣、繁峙縣、寧武縣、神池縣氣象局。
趙剛,黨組成員、副局長。工作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預報預測、氣象服務、觀測網路、裝備保障、計畫財務、氣象科研、科普等工作。協管應急管理、紀檢、監察、審計、工會、精神文明等工作。分管科技業務科、計畫財務科(審計室)、氣象台、氣象信息與技術保障中心、財務核算中心。聯繫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五寨縣、岢嵐縣氣象局。
郭定選,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工作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紀檢、監察、審計、黨建、工會、精神文明、巡察等工作。協管政務、宣傳、政策法規、計畫財務、科技服務、安全生產、後勤服務等工作。
秦煒,黨組成員、副局長。工作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政策法規、政務、宣傳、應急管理、人事人才、科技服務、安全生產、後勤服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應急管理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氣象服務中心、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避雷檢測中心。聯繫忻府區、定襄縣、五台縣、靜樂縣氣象局及五台山氣象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
組織協調機關工作和會議安排;負責政務信息、文秘、機要、保密、目標管理、宣傳、檔案、信訪、外事、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檔案收發與運轉和電子公文交換工作,負責印鑑(章)的使用與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總結、計畫、規章制度的起草,並負責監督、檢查、催辦等工作;組織發布全市氣象行業重要信息;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局應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規章制度;負責局應急值守管理;協調、指導和處理與氣象相關的重大突發事件,並承擔向上級報告與氣象相關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和重大氣象信息的報送工作等。
1.了解和掌握全市氣象部門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及各項工作情況,並及時向局領導反映。
2.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局領導安排局務會、辦公會,印發《會議記要》。
3.負責草擬全局工作安排、總結、檔案,做好各單位起草的局發文核稿工作;負責檔案收發與運轉;負責印鑑(章)的使用與管理工作。
4.負責督查督辦和目標管理工作。組織檢查與督促各單位對市氣象局規章制度、各類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局領導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通報有關單位;負責對省氣象局、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相關材料的組織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對縣(區、市)氣象局(站)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5.負責全市氣象宣傳工作,向上級主管部門呈報重要信息,編印工作簡報。
6.負責電子公文交換工作。負責山西省氣象局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運行與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氣象部門檔案、機要、保密等指導,承擔市氣象局檔案、機要、保密等具體工作任務。
8.督查督辦全市氣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9.負責公務接待、公務車輛管理和調度工作,承擔駕駛員教育培訓工作。
10.辦理幹部職工的探親假、年休假、病(事)假和療養假等審核手續。
11.協助局領導進行部門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
12.負責做好節能減排、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房改管理等有關工作。
13.負責市氣象局報刊雜誌的征訂和收發工作。
14.牽頭做好全局人員思想政治和考勤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15.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科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地方性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組織實施相關工作;負責本市氣象政策法規管理、氣象行業社會管理和行業氣象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氣象政策法規規章制度的研究、指導和諮詢;指導全市氣象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氣象法制教育宣傳及普法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氣象行政執法;承擔市級氣象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負責氣象行政審批管理,承辦市級氣象行政審批有關事項,歸口管理市氣象行政審批服務視窗日常工作;指導、督促全市氣象部門政策調研工作;擬定並組織對全市氣象事業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履行防雷減災技術培訓和管理職責任務;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技業務科
承擔全市氣象業務服務、科技創新等綜合管理工作,具體任務是:
1.負責貫徹上級關於氣象業務服務、科技創新等方面有關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擬訂全市相關工作的實施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氣象監測、天氣、氣候、套用氣象(農業氣象等)、氣象技術支持保障業務和氣象服務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相關業務技術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氣象部門氣象業務服務建設項目的管理和組織協調。
3.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全省統一的氣象監測、天氣、氣候、套用氣象(農業氣象等)業務技術規範、規定和規章制度,制定並組織執行本市的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並負責監督、檢查、指導。
4.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的業務質量考核辦法,制定並執行本市的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編制上報相關氣象業務質量考核報表;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氣象監測、天氣、氣候等業務工作的普查、檢查。
5.負責專業氣象監測網的協調、指導以及氣象技術裝備的行業管理。
6.負責全市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管理工作;負責氣象觀測站新建、撤銷、遷移和任務調整的上報;負責應急氣象觀測、專項觀測的組織管理及協調工作;做好綜合觀測系統的業務運行和技術管理;負責組織觀測數據的質量監控管理工作。
7.組織協調區域災害性天氣聯防,負責氣象業務服務的應急管理及組織實施,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協調跨市、跨部門的災害性天氣聯防工作。
8.組織全市氣象業務現代化建設工作。協調組織全市氣象監測、天氣、氣候、套用氣象(農業氣象等)業務系統的建設,負責組織業務系統建設方案及業務流程的調研、設計、論證及實施;組織全市氣象監測等有關新業務、新技術、新方法的開發、人員培訓與推廣套用。
9.組織對全市氣象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以及科研課題的審核、申報、管理工作。
10.負責組織業務人員的在職業務學習和短期培訓工作。
11.負責全市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檢查、督促。
12.負責對省氣象局、市政府和各縣(區、市)氣象局(站)目標管理考核業務相關材料的組織、審核工作。
13.負責對各縣(區、市)、鄉(鎮)信息服務體系(如鄉鎮、村標準化信息服務站建設)進行業務和技術指導。
14.負責氣象信息員的日常管理和培訓指導工作。
15.做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和考勤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16.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文明辦)
人事教育科負責市氣象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以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氣象系統機構編制、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勞動保障、人事統計、人事檔案、職稱評審、教育培訓和事業單位法人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管理等日常工作;擬定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氣象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巨觀指導和市氣象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及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氣象部門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協助市氣象局黨組、紀檢組抓好全市氣象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市氣象局黨組秘書工作。
1.了解和掌握全市氣象部門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及各項工作情況,並及時向局領導反映。
2.宣傳、貫徹上級人事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相關政策,擬訂全市氣象部門人事教育工作的實施辦法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3.開展人才戰略工作研究,組織制訂並實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進行人才合理配置;承辦各類優秀人才的選拔推薦和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氣象部門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全市國家氣象系統機構編制方案;負責地方氣象事業機構編制的相關管理工作;承辦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
5.負責市氣象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辦幹部職工的考核、培養、選拔、調配、招錄、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巨觀指導,落實離退休幹部政策和待遇,負責市氣象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統計和有關活動的組織與服務工作;承擔關心下一代日常工作。
6.負責編制全市氣象部門統計報表、工資福利的預算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幹部職工健康體檢。
7.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在職職工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組織制訂並實施學歷學位教育、培訓計畫等;推行業務技術崗位持證上崗制度;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
8.負責扶貧工作。
9.做好市氣象局職工和暫住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承擔市氣象局職工初級衛生保健工作。
10.歸口管理全市氣象部門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負責全市氣象部門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的規劃、安排、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市氣象局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日常與管理工作。
11.組織全局職工政治理論學習,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
12.協助市氣象局黨組、紀檢組抓好全市氣象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其日常工作由黨建辦協助完成。
13.做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和考勤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14.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氣象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立健全、落實雙重計畫財務體制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計畫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財務統計、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工作;負責年度預算編制和進度的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工作特點,制定科學、合理、便於操作和執行的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和控制其執行過程。
2.組織各單位申報項目,負責全市氣象部門項目管理和基本建設管理,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負責全市氣象基層台站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總體協調和實施指導。
3.按照預算法編制匯總全市氣象部門財務收支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全程控制和管理。
4.負責編制全局資金使用計畫及其它相關計畫;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各項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活動。
5.負責全市氣象部門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財務核算中心工作。
6.負責全市氣象系統的監察、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和交叉審計,編制年度審計計畫,按照審計準則,內部審計程式,安排審計對象實施內部審計;負責對縣(區、市)氣象局(站)的財務審計工作。
7.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我市氣象部門經濟秩序;真實反映全市氣象部門財務狀況;對直屬事業單位和各縣(區、市)氣象局(站)氣象局預算執行情況、經費收入支出、財務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8.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反映氣象行業發展實際情況,積極爭取優惠政策和資金投入;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組織實施。
9.負責全市氣象部門政府採購管理;負責全市氣象部門財務統計管理;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0.負責對市氣象局有關計畫安排、項目論證、效益檢查、工程招投標、工程驗收、政府採購等的監督工作。
11.負責指導全市氣象部門計畫財務工作和業務培訓。
12.做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和考勤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13.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忻州市氣象台(忻州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主要承擔天氣預報服務工作和全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和業務指導。具體任務是:
1.負責全市天氣預報、預警、警報、短期氣候預測以及其它套用氣象分析預報、森林火險、山洪地質災害、環境氣象、節假日預報、霧霾及其他專項和專題預報的製作發布工作,指導縣(區、市)氣象局(站)開展氣象預報、預警、警報等工作。
2.承擔片區聯防協作中預報、會商等相關工作。
3.承擔有關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產品的製作。
4.承擔忻州市重大氣象保障服務、突發事件應急氣象保障服務、突發氣象災害天氣預報和預警信號發布任務,及時總結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服務經驗,積極上報總結材料。
5.承擔中國氣象局、省氣象局要求的預報產品的製作上傳,承擔市委、市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開展決策氣象服務所需的氣象情報、預報和資料。
6.開展數值天氣預報產品的解釋套用,開展天氣預報技術和方法的研究與開發,不斷提高預報準確率和精細化水平。
7.建立、完善、維護、更新預報業務系統(平台),積極貫徹上級業務單位發展規劃和總體方案。
8.熟練掌握視頻會商系統的使用,積極參加天氣預報會商會議。
9.根據天氣預報,積極指導各縣(區、市)氣象局(站)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10.積極協助氣象災害防禦中心完成重大氣象災害評估業務。
11.負責全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和業務指導工作。
12.負責全市人工影響天氣炮點設定規劃和申報,組織實施裝備年檢維護。
13.負責全市人工影響天氣裝備和彈藥的計畫、採購、調撥、報廢及儲存管理。
14.負責全市人工影響天氣有關會議及作業人員培訓工作,發布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信息,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聯合)作業,進行作業效果評估。
15.承擔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的科學研究及新技術新項目的開發套用任務。
16.承擔全市人影業務技術規範標準化建設工作。
17.做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和考勤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18.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忻州市氣象局氣象服務中心
主要承擔公共氣象服務、專業氣象服務、氣象科技服務工作,具體任務是:
1.負責專業氣象服務基礎產品的製作和發布。主要承擔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信息發布,承擔氣象簡訊、市電視台、報刊雜誌、網路媒體等公眾氣象服務產品的製作和發布。
2.負責專業(專項)氣象服務產品的研發、製作、分發。
3.負責組織氣象電視宣傳,承擔影視產品的采編加工製作;承擔氣象影視題材的採集、節目開發製作和節目製作系統的建設、運行與維護;負責電視天氣預報的製作。
4.負責氣象廣告宣傳與策劃等工作。
5.承擔市級公眾氣象服務業務系統的建設和運行。
6.承擔大氣環境評價工作,承擔市級公眾氣象服務滿意度調查、行業氣象服務效益評估及其他專業氣象服務調查評估相關工作。
7.承擔市級公眾氣象服務增值服務和專業有償氣象服務。
8.協調市級通信運營商共同做好公眾氣象服務信息發布工作。
9.負責全市氣象信息的收集、傳輸、管理、存儲與共享服務。
10.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各類原始資料的收集、歸檔和移交工作;承擔市氣象局信息化資料檔案、共享業務和套用上報等管理工作。
11.負責全市氣象部門氣象資料的質量控制和加工處理等日常工作。
12.負責辦公用房、出租房、住房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和衛生、綠化、治安、消防和安全生產等工作,協助辦公室做好每次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和檢查相關記錄並及時立卷、歸檔;承擔市氣象局水電管理和出租房屋的租賃管理與服務工作,按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及時報送各類計畫、安排、總結和報表。
13.負責市氣象局機關發電機、UPS電源和防震減災等應急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維護及儲備工作。
14.做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和考勤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15.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忻州市氣象局氣象災害防禦中心
主要承擔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及重大災情調查評估工作,具體任務是:
1.負責全市農業氣象資料的收集整理和農業生產的跟蹤監測、分析評估。
2.承擔全市主要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及重大災情的調查影響評估服務工作。
3.負責開展全市農業氣候分析評價、農業氣候區劃、農作物產量預報、資源開發利用、科研課題研究和農業氣象防災減災技術成果推廣套用。
4.及時、主動、準確地為地方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提供農業氣象服務信息。
5.積極參與為農氣象服務兩個體系建設(含三農專項)相關具體工作。
6.負責全市農業氣象的技術指導等工作。
忻州市氣象局氣象信息與技術保障中心
主要承擔大氣探測技術支持和保障服務工作,具體任務是:
1.負責全市氣象通信與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開發與建設。
2.負責全市氣象通信與信息網路骨幹系統(包括區域網路系統、氣象廣域網系統、CMAcast系統)的運行管理與監控。
3.負責氣象資料庫系統的開發建設和日常維護工作。
4.承擔與氣象信息系統相關的技術開發套用等工作。
5.負責視頻會議會商系統(視頻終端、大屏顯示等系統和相關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系統管理。
6.負責指導所轄縣(區、市)氣象局(站)的區域網路、氣象廣域網、視頻終端等系統的建設和系統安全等工作,並提供相應的技術保障服務。
7.負責雷達設備日常維護工作。
8.擬定全市氣象技術裝備的配備標準和主要消耗器材的消耗定額。
9.組織實施全市氣象部門技術裝備的申請、訂貨、儲存、調撥、供應等工作。
10.負責全市綜合觀測系統裝備運行狀況的實時監控、故障診斷、計量檢定和維修維護(含協調省氣象局大氣探測中心和其他部門維修)工作。
11.負責忻州市各縣(區、市)區域自動站(含山洪站)建設、維護、維修工作,指導忻州市各縣(區、市)氣象局(站)有關自動氣象站的建設、維護和維修工作。
12.做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和考勤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13.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忻州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
承擔市氣象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服務工作,具體任務是:
1.審核各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和資料,辦理支出業務和資金結算;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根據各單位情況確定單位帳套,設定會計科目,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財經紀律,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做好各縣(區、市)氣象局(站)財務代理記賬工作。
3.擬訂財務核算中心工作規範和流程,制定和完善財務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以及縣(區、市)氣象局(站)財務集中核算的管理流程。
4.負責市氣象局以及各縣(區、市)氣象局(站)所有帳戶及資金的會計核算;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做好年度預算和年度財務決算等工作;協助各單位編制財務收支計畫和年度預算,嚴格執行計財政部門批覆的單位年度預算,及時提供預算執行情況和會計報表。
5.發揮會計監督職能,對違反財務制度和有關管理規定以及不符合預算的收支行為進行糾正或拒絕核銷支出。
6.承辦相關單位資產購置、調入、調出、租賃等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手續。
7.負責收集相關財務信息、整理和保管會計憑證、賬表等會計資料,並按照規定定期對會計憑證進行歸檔。
8.承擔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提出資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措施,定期形成專項財務分析報告並及時反饋。
9.負責本單位財務核算硬體、軟體及計算機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維護,承擔財務核算中心的內部會計管理工作。
10.做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和考勤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11.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組織

中共忻州市氣象局總支委員會(簡稱:黨總支)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結合氣象工作實際,黨總支的主要任務是: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文化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
3.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圍繞氣象工作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建立一支適應氣象現代化工作需要的高素質黨員隊伍。
5.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以改革和求實精神,不斷探索新形勢下黨建工作新路子。
6.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7.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機關民眾的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
8.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負責審查發展黨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9.領導所屬單位的工會、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10.承辦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忻州市氣象局工會委員會(簡稱:工會)
在黨總支領導下,工會主要任務是:
1.協助黨組織對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學習,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會員,創建學習型工會組織,切實加強幹部職工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2.圍繞中心工作配合行政部門組織幹部職工廣泛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活動;根據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的要求,負責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工會會員進行職業責任、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和職業技能的教育。
3.履行代表和維護幹部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反映幹部職工利益訴求,協調解決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相關問題,維護職工的健康權、休息權、學習權和發展權。
4.暢通民主渠道,通過全體職工大會和其他民主形式,參與對機關內部事務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引導幹部職工對改進機關工作及有關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建議,保障幹部職工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
5.關心職工生活,關注職工身心健康,負責看望慰問生病住院職工和對職工困難補助等工作。
6.負責民眾性文體活動的領導和管理工作,廣泛組織開展幹部職工文化體育活動。
7.負責依法管理工會經費及工會資產。
8.加強對會員教育管理工作,承辦新會員接納和會員關係接轉工作。
9.定期向全體職工大會報告工作。配合支持婦委會等做好其他民眾工作。
10.承辦上級工會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忻州市氣象局婦女委員會(簡稱:婦委會)
在工會的領導下,婦委會主要任務是: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保護婦女兒童的政策、法律、法規,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2.負責對局機關女幹部、女職工進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教育。
3.開展創建“文明家庭”的表彰活動,弘揚男女平等、尊老愛幼的家庭美德和勤勞節儉、樂於奉獻的傳統道德。
4.反映女職工的合理要求,幫助婦女和兒童解決實際困難,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婦幼保健工作。
5.組織機關女幹部、女職工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配合工會做好相關工作。
6.定期向全體職工大會報告工作。
7.承辦上級婦女組織、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忻州市氣象學會(簡稱:氣象學會)
按照《忻州市氣象學會章程》,氣象學會主要任務是:
1.開展氣象科技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弘揚科學精神,普及氣象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提高全民族科學文化素質。
3.為科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進行與氣象有關的決策諮詢、提出政策建議、開展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4.接受有關部門委託進行氣象科技政策、規劃、科研項目的論證和評估,氣象科技成果的鑑定、評獎等。
5.舉辦氣象科技展覽,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6.開展氣象科技的繼續教育,進行技術培訓,幫助會員充實新知識。
7.開展青少年氣象科技活動,配合教育部門開展學生課外活動。
8.推動氣象科技的交流、協作,發揮學會在氣象行業內外的紐帶作用。
9.加強同兄弟學會間的聯繫,促進相關交叉學科之間的組織協作。
10.開展氣象科技學術交流活動,發展同有關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11.編輯、出版、發行氣象科技文獻、氣象學術刊物和科普刊物及相關的音像製品。
12.向有關部門反映氣象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學術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舉辦為氣象科技工作者服務的各類科技活動;舉薦人才,表彰獎勵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氣象科技工作者;提倡並鼓勵會員和廣大氣象科技工作者遵守科學道德,發揚協作精神,推動精神文明建設。
13.承辦上級氣象學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