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眩光

心理眩光是指使眼球有疲勞和不舒適感,後者因視對象和視背景無明顯對比,從而使視識別能力下降。下降的程度取決於光源的強度、視線與光源的夾角、光源周圍的亮度、眼球的適應性等多種因素。研究表明,強光照射中斷後,視力從眩光影響中恢復正常需3〜6s。此時間的長短與光源強弱、持續長短、行人年齡大小有關。為減少和避免眩光影響,可採取工程措施(如改善道路照明、設防眩隔離綠帶)和其他措施,如加車燈防眩燈罩,駕駛員帶防眩鏡和內服藥物等。

行人處於交通環境中的精神活動。通常指在城市道路上行走,特別是穿越街道時的心理狀態。與年齡、性別、出行目的、車流狀況、道路條件、交通信號等主、客觀因素有關。進行此項研究,有助於對公眾、駕駛人員和交通管理人員各自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和培訓,減少步行者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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