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環境監察支隊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環境監察支隊是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人員編制,工作職責,

人員編制

核定事業編制18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支隊設支隊長一名,由段立傑擔任;設副支隊長兩名,由梁靈華、韓金濤擔任。下設4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監察室、收費室和監控中心。

工作職責

(一)監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執行;
(二)現場監督檢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環境保護行政許可執行情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等;
(三)現場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四)具體負責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排污費核定和徵收;
(五)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六)查辦、轉辦、督辦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投訴、舉報,並按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職責分工,具體負責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糾紛的調解處理;
(七)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八)對嚴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問題進行督查;
(九)依照職責,具體負責環境稽查工作;
(十)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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