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萊斯

德·萊斯(Delaisse),德國人,他發明了帶車把的腳踏車。

腳踏車發明人,發明來歷,其他發明,

腳踏車發明人

腳踏車像潮水一樣,遍及世界各地,進入家家戶戶。但很少有人知道,發明腳踏車的是德國的一個看林人,名叫德萊斯(Delaisse)(1785—1851)。

發明來歷

德萊斯原是一個看林人,每天都要從一片林子走到另一片林子,多年走路的辛苦,激起了他想發明一種交通工具的欲望。他想:如果人能坐在輪子上,那不就走得更快了嗎!就這樣,德萊斯開始設計和製造腳踏車。他用兩個木輪、一個鞍座、一個安在前輪上起控制作用的車把,製成了一輛輪車。人坐在車上,用雙腳蹬地驅動木輪運動。就這樣,世界上第一輛腳踏車問世了。
1817年,德萊斯第一次騎腳踏車旅遊,一路上受盡人閃的譏笑。他決心用事實來回答這種譏笑。一次比賽,他騎車4小時通過的距離,馬拉車卻用了15個小時。儘管如此,仍然沒有一家廠商願意生產、出售這種腳踏車。
1839年,蘇各蘭人馬克米廉發明了腳蹬,裝在腳踏車前輪上,使腳踏車技術大大提高了一步。此後幾十年中,湧現出了各種各樣的腳踏車,如風帆腳踏車、水上踏車、冰上腳踏車、五輪腳踏車,腳踏車逐漸成為大眾化的交通工具。以後隨著充氣輪胎鏈條等的出現,腳踏車的結構越來越完善。

其他發明

德萊斯還發明了絞肉機打字機等,都能減輕勞動強度。鐵路工人在鐵軌上利用人力推進的小車,也是德萊斯發明的,所以稱它為“德萊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