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大準槍

御用大準槍,清代皇帝用火繩槍。鐵鑄槍管,上有照門、照星。前裝,滑膛,發射鐵子。床端微短於槍管,內裝搠杖,下安木叉,便於瞄準射擊。槍後近火門處,裝有龍頭火繩槍機,用法如御用虎神槍。飾以金銀等貴重物,製作頗為精緻。多為皇帝圍獵時所用。《皇朝禮器圖式》卷十六:“御用大準槍,鑄鐵為之,長四尺三寸六分, 口鋄金星文,下亦為星文間索文,近火門為蟠夔,床底鐫‘大準槍,藥用二錢,子用三錢八分,鐵六斤六兩,鞘二斤十四兩,共重九斤四兩’漢文。餘俱如皇帝御用舊神槍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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