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價補貼率

從價補貼率

從價補貼率是由商務部在初裁提出的,適用於出口總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從價補貼率
  • 提出者:商務部在初裁
  • 提出時間:4月28日
  • 適用領域範圍出口總值
新聞
4月28日,商務部公布對美白羽肉雞產品反補貼調查初步裁決,美國應訴公司被裁定3.8%-11.2%不等的從價補貼率(從價補貼率為補貼收益除以企業出口總值;如果是生產補貼,則為補貼收益除以企業國內外的總銷量),未應訴公司從價補貼率為31.4%。
商務部在初裁中認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白羽肉雞產品存在補貼,國內白羽肉雞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決定,自2010年4月3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的白羽肉雞產品時,應依據初裁中確定的各公司從價補貼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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