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便宜處,不可再去

得便宜處,不可再去

“得便宜處,不可再去”,諺語,意思是得到便宜的地方,不能再去想討便宜。指須節制貪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得便宜處,不可再去
  • 出處:《邵氏聞見錄》
宋·邵伯溫《邵氏聞見錄》七:“得便宜事,不可再作;得便宜處,不可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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