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單恭

徒單恭(?—1154),金代女真人,本名斜也。金熙宗天眷二年(1139),為奉國上將軍。以告吳十謀反之事,超授為龍虎衛上將軍,為戶部侍郎,出為濟南尹,遷會寧牧,封譚國公。海陵王完顏亮篡位,其皇后為徒單恭之女,徒單恭因此被封王,不久又拜為平章政事。為政貪鄙自私,挾恨報復。因其妻兀魯被讒怨望事而被免官,不久又被任命為司徒,進拜太保,領三省事,兼勸農使。再進位為太師,封梁晉國王。貞元二年(1154)病故。徒單恭任官以謀私為能事,人稱“金總管”, 是金代有名的貪官。

基本介紹

  • 本名:徒單恭
  • 別稱:斜也
  • 所處時代:金代
  • 民族族群:女真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1154
原文:,翻譯:,

原文:

徒單恭,本名斜也。天眷二年,為奉國上將軍。以告吳十反事,超授龍虎衛上將軍。為戶部侍郎,出為濟南尹,遷會寧牧,封譚國公。復出為太原尹。斜也貪鄙,使工繪一佛像,自稱嘗見佛,其像如此,當以金鑄之。遂賦屬縣金,而未嘗鑄佛,盡入其家,百姓號為“金總管”。秉德廉訪官吏,斜也以贓免。
金史海陵篡立,海陵後徒單氏,斜也女,由是復用為會寧牧,封王。未幾,拜平章政事,海陵獵於胡剌渾水,斜也編列圍場,凡平日不相能者輒杖之。海陵謂宰相曰:“斜也為相,朕非私之。今聞軍國大事凡斜也所言,卿等一無取,豈千慮無一得乎?”他宰相無以對,溫都思忠舉數事對曰:“某事本當如此,斜也輒以為如彼,皆妄生異議,不達事宜。臣逮事康宗,累朝宰相未嘗有如斜也專恣者。”海陵默然。斜也於都堂脊杖令史馮仲尹,御史台劾之,海陵杖之二十。斜也猛安部人撒合出者,言斜也強率取部人財物。海陵命侍御史保魯鞫之。保魯鞫不以實,海陵杖保魯,而以撒合出為符寶祗候,改隸合扎猛安
金史斜也兄定哥尚太祖長女兀魯,定哥死無子,以季弟之子查剌為後。斜也謀取其兄家財,強納兀魯為室而不相能,兀魯嘗怨詈斜也。斜也妾忽撻與兀魯不葉,乃譖兀魯于海陵後徒單氏曰:“兀魯怨上殺其兄宗敏,有怨望語。”會韓王亨改廣寧尹,諸公主宗婦往賀其母,兀魯以言慰亨母,忽撻亦以怨望指斥誣兀魯。海陵使蕭裕鞫之,忽撻得幸於徒單後,左驗皆不敢言,遂殺兀魯,斜也因而盡奪查剌家財。大定間皆追正之。海陵以兀魯有怨望語,斜也不奏,遂杖斜也,免所居官。俄,復為司徒,進拜太保,領三省事,兼勸農使。再進太師,封梁晉國王。
金史貞元二年九月,斜也從海陵獵於順州。方獵,聞斜也薨,即日罷獵,臨其喪,親為擇葬地,遣使營治。及葬,賜轀輬車,上及後率百官祭之,賜謚曰忠。正隆間,改封趙國王,再進齊國公。
金史其妻先斜也卒,海陵嘗至其葬所致祭,起復其子率府率吾里補為諫議大夫。大定間,海陵降為庶人,徒單氏為庶人妻,斜也降特進鞏國公。

翻譯:

徒單恭,本名斜也。斜也任官貪鄙,曾指使畫工繪一幅佛像,自稱曾見過佛祖,樣子與畫工所繪一樣,應當用黃金鑄造,因而向所屬各縣索取黃金,卻從未鑄佛,而是把所有的黃金拿到了自己家裡,因此被百姓們稱為“金總管”。完顏秉德出朝考察官吏是否廉潔,斜也因貪贓被免去官職。
海陵王完顏亮篡奪了皇位,他的皇后徒單氏是斜也的女兒,斜也因此又被任命為會寧府長官,並封爵為王。不久便被拜為平章政事。海陵王到胡刺渾水出獵,斜也負責編排打獵的圍場,凡是平日與他不和的人,他都予以杖擊。海陵王曾對宰相說:“斜也擔任宰相,並不是我有私情;我聽說有關軍國大事,凡是斜也的意見,愛卿們都不接受,難道他千慮就無一得嗎?”其他宰相都沒有說話,只有溫都思忠列舉數事為例回答說:“某件事本應當這樣,斜也卻說應那樣,毫無根據地提出不同意見,對當時的實際情況一點都不了解。臣下曾在康宗朝任官,幾朝的宰相也沒有像斜也那樣專權自恣。”海陵王沉默表示同意。斜也在官府大堂杖擊令史馮仲尹,遭到御史台彈劾,被海陵王杖擊二十。斜也的猛安部中有一名叫撒合出的人,報告說斜也強取本部人的財物,海陵王命令侍御史保魯立案調查。保魯卻不顧事實,海陵王將保魯處以杖刑,並任命撒合出為符寶抵候。
斜也的哥哥定哥娶太祖的長女兀魯為妻,定哥死時沒有兒子,便以幼弟的兒子查刺作為自己的後代。斜也圖謀哥哥的家財,強娶兀魯為妻,兩人關係卻不和睦,兀魯曾經罵過斜也。斜也的妾忽撻與兀魯的關係也不好,於是在海陵的王后徒單氏那裡讒毀兀魯說:“兀魯怨恨皇帝殺死了他的哥哥宗敏,曾口出怨言。”正巧韓王完顏亨改任廣寧府尹,各位公主和宗室婦女都前去向完顏亨的母親道賀,兀魯也去勸慰,忽撻又誣陷兀魯有怨言。海陵王命蕭裕立案訊問,忽撻受到徒單後的寵幸,見證人都不敢說話,於是便把兀魯處死了,斜也因此把查刺的家財全部奪走,大定年間都予以追回改正。海陵王因為兀魯對皇帝有怨言,斜也不上報,又把斜也處以杖刑,免去他所任的官職。不久又復官為司徒,進拜為太保,負責三省事務,兼任勸農使,又進拜為太師,封爵為梁、晉國王。
貞元二年九月,斜也隨同海陵王在順州打獵。正要打獵時,聽說斜也去世,當天便停止打獵,親臨治喪,為斜也選擇墓地,派使臣負責修築墓室。及至下葬,又賜給拇(木復)車,海陵王及皇后親率百官祭奠,賜予諡號為“忠”。正隆年間,改封為趙國公,又進封為齊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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