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孝嗣

徐孝嗣(453—499年),字始昌,小字遺奴,東海郡郯縣(今山東郯城縣)人。南朝齊時期宰相,司空徐湛之之孫。

出身東海徐氏,幼而挺立,風儀端簡。八歲襲封枝江縣公,迎娶康樂公主。歷任著作郎、南彭城太守、太尉諮議參軍。蕭道成即位後,歷任吳興太守、五兵參軍、太子詹事、吏部尚書、右軍將軍,領太子左衛率,處理台閣事務,遷尚書右僕射、丹陽尹。協助蕭鸞廢除蕭昭業,遷尚書令、開府儀同三司,封枝江縣公。齊明帝駕崩時,拜中書監,選為顧命大臣,輔佐東昏侯蕭寶卷。蕭寶卷殘酷暴虐,潛生廢立之心,召入華林省賜死,時年四十七歲。

齊和帝中興元年,追贈太尉,諡號文忠,改封餘干縣公。孫女徐昭佩,嫁給梁元帝蕭繹。

基本介紹

  • 本名:徐孝嗣
  • 所處時代:南北朝宋、齊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山東郯城
  • 出生時間:公元四五三年
  • 去世時間:公元四九九年
  • 祖父:徐湛之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史書記載,

人物生平

生於宋文帝元嘉三十年,(依南齊書本傳:“祖湛之、父聿之並為太子劭所殺,孝嗣在孕得免”推算)卒於齊東昏侯永元元年,年四十七歲。幼而挺立,風儀端簡。八歲,襲爵枝江縣公。見宋孝武帝,升階流涕,迄於就席。帝甚愛之。尚康樂公主,拜駙馬都尉,除著作郎。入齊為吳興太守,有能名。官至尚書令。孝嗣愛好文學,器量弘雅。不以權勢自居,朝野稱之。永元初,受遺詔輔政。東昏侯失德。潛謀廢立,議不能決。召入華林省,賜鴆卒。孝嗣著有文集十二卷,(《隋書志》作十卷,隋志注作七卷。此從《兩唐書志》)傳於世。

親屬成員

祖父:徐湛之,劉宋司空
父親:徐聿之
妻子:劉修明,劉宋康樂公主
長子:徐演,南齊武康公主,位太子中庶子
三子:徐況,尚宋明帝女山陰公主,拜駙馬都尉
兒子:徐緄,侍中、太常
孫女:徐昭佩,梁元帝蕭繹正宮皇后。

史書記載

父被害,孝嗣在孕,母年少,欲更行,不願有子,自床投地者無算,又以搗衣杵舂其腰,並服墮胎藥,胎更堅。及生,故小字遺奴。
幼而挺立。八歲襲爵枝江縣公,見宋孝武,升階流涕,迄於就席。帝甚愛之,尚康樂公主劉修明,拜駙馬都尉。泰始中,以登殿不著韎,為書侍御史蔡準所奏,罰金二兩。
孝嗣姑適東莞劉舍,舍兄藏為尚書左丞,孝嗣往詣之。藏退謂舍曰:「徐郎是令僕人,三十餘可知,汝宜善自結。」升明中,為齊高帝驃騎從事中郎,帶南彭城太守,轉太尉諮議參軍。
齊建元初,累遷長兼侍中。善趨步,閒容止,與太宰褚彥回相埒。尚書令王儉謂人曰:「徐孝嗣將來必為宰相。」轉御史中丞。武帝問儉曰:「誰可繼卿?」儉曰:「臣東都之日,其在徐孝嗣乎。」
出為吳興太守,儉贈孝嗣四言詩曰:「方軌叔茂,追清彥輔,柔亦不茹,剛亦不吐。」時人以比蔡子尼之行狀也。在郡有能名。
王儉亡,上征孝嗣為五兵尚書。其年,敕撰江左以來儀典,令諮受孝嗣。明年,遷太子詹事。從武帝幸方山。上曰:「朕經始此山之南,復為離宮,應有邁靈丘。」靈丘山湖,新林苑也。孝嗣答曰:「繞黃山,款牛首,乃盛漢之事。今江南未廣,願陛下少更留神。」上乃止。竟陵王子良甚善之。歷吏部尚書,右軍將軍,領太子左衛率,台閣事多以委之。
武帝崩,遺詔以為尚書右僕射。隆昌元年,為丹陽尹。明帝謀廢鬱林,遣左右莫智明以告孝嗣,孝嗣奉旨無所厘替,即還家草太后令。明帝入殿,孝嗣戎服隨後。鬱林既死,明帝須太后令,孝嗣於袖出而奏之,帝大悅。時議悉誅高、武子孫,孝嗣堅保持之,故得無恙。以廢立功,封枝江縣侯,甲仗五十人入殿。轉左僕射。明帝即位,進爵為公,給班劍二十人,加兵百人。舊拜三公乃臨軒,至是,帝特詔與陳顯達、王晏並臨軒拜授。時王晏為令,人情物望不及孝嗣,晏誅,轉尚書令。孝嗣愛好文學,器量弘雅,不以權勢自居,故見容明帝之世。
初在率府,晝臥齋北壁下,夢兩童子遽云:「移公床。」孝嗣驚起,聞壁有聲,行數步而壁崩壓床。建武四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讓不受。
時連年魏軍動,國用虛乏,孝嗣表立屯田。帝已寢疾,兵事未已,竟不行。及崩,受遺托,重申開府之命,加中書監。永元初,輔政,自尚書下省出住宮城南宅,不得還家。帝失德,孝嗣不敢諫;及江祏誅,內懷憂恐,然未嘗表色。始安王遙光反,眾懷惶惑,見孝嗣入宮乃安,然群小用事,不能制也。
時孝嗣以帝終亂天常,與沈文季俱在南掖門,欲要文季以門為應,四五目之,文季輒亂以他語,孝嗣乃止。進位司空,固讓。求解丹陽尹,不許。孝嗣文人,不顯同異,名位雖大,故得未及禍。虎賁中郎將許準有膽力,陳說事機,勸行廢立。孝嗣遲疑,謂必無用干戈理,須少主出遊,閉城門,召百僚集議廢之。雖有此懷,終不能決。群小亦稍憎孝嗣,勸帝除之。其冬,孝嗣入華林省,遣茹法珍賜藥,孝嗣容色不異,謂沈昭略曰:「始安事,吾欲以門應之,賢叔若同,無今日之恨。」少能飲酒,飲藥至斗余方卒,乃下詔言誅之。於時凡被殺者,皆取其蟬冕,剝其衣服。眾情素敬孝嗣,得無所侵。
長子演,尚齊武帝女武康公主,位太子中庶子,第三子況,尚宋明帝女山陰公主,並拜駙馬都尉,俱見殺。
孝嗣之誅,眾人懼,無敢至者,唯會稽魏溫仁奔赴,以私財營喪事,當時稱之。
初,孝嗣復故封,使故吏吳興丘叡筮之,當傳幾世。叡曰:「怨不終尊身。」孝嗣容色甚惡,徐曰:「緣有此慮,故令卿決之。」
中興元年,和帝贈孝嗣太尉。二年,改葬宣德太后,詔增班劍四十人,加羽葆、鼓吹,諡曰文忠,改封餘乾縣公。
子緄,仕梁,位侍中,太常,信武將軍,諡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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