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向東(麗水市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

徐向東,曾任麗水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

2016年6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麗水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

人物事件

2016年6月17日, 據浙江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經麗水市委批准,麗水市紀委於2015年10月9日對麗水市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徐向東,原黨委副書記、副院長盧向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徐向東、盧向紅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送禮;違反工作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徐向東還違反組織紀律,違規提拔使用幹部,在人事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公款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配備和使用公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徐向東、盧向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徐向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已涉嫌犯罪。
徐向東、盧向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麗水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向東、盧向紅開除黨籍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由市監察局報麗水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徐向東、盧向紅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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