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要解

彌陀要解,即《佛說阿彌陀經要解》,蕅益大師(智旭)於四十九歲著。智旭於淨土三經中主要所宗的是《阿彌陀經》,所以他關於淨土教理的主要著作,就是《彌陀要解》。

此書先依天台宗五重玄義方式,說明此經以能說所說人為名,實相為體,信願持名為宗,往生不退為用,大乘菩薩藏無問自說為教相,又以《阿彌陀經》總攝一切佛教,以信願行總攝《阿彌陀經》一經宗旨。在智旭以前,宋代遵式作《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已包含了信願行。傳燈《生無生論》更正式提出‘一念之道有三,曰信、曰行、曰願。’智旭所立信願行,即是繼承他們的主張,而加以更深細的闡發。《要解》將信的內容分為︰信自(一念回心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信他(彌陀決無虛願,釋迦及六方佛決無誑語),信因(散亂稱名猶為佛種,一心不亂寧不往生),信果(淨土諸上善人皆由念佛得生,如影隨形決無虛棄),信事(實有極樂國土,不同莊生寓言),信理(西方依正,不出現前一念心外)。願的內容是‘厭離娑婆,欣求極樂’。行的內容是‘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六字持名,念念欣厭具足,信決願切,由此就能歷九品生,淨四種土’。他主張‘即以執持名號為正行,不必更涉參究’、‘參禪必不可無淨土,淨土必不可夾禪機’。所以他所宏的是偏重持名的淨土教。
印光大師評價此書,“為蕅益最精最妙之注。自佛說此經以來之注,當推第一。即令古佛再出於世,現廣長舌相,重注此經,當亦不能超出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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