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沙塞部五分律

(流派)Mahīśāsakāh!,律部之名。譯曰化地。就宗計而義翻為不著有無觀。優婆鞠多五弟子之一。此律主之部宗稱為彌沙塞或化地部。律本名五分律。華夏譯有三十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沙塞部五分律
  • 外文名:The Ministry of Mishasai rule of five
  • 來源:彌沙塞或化地部律部
  • 性質:一個流派的律部
涵義,歷史,

涵義

本律由五分組成,故稱五分律。
(一)初分,卷一至卷十,為比丘戒法,包括四波羅夷法、十三僧殘法、二不定法、三十捨墮法、九十一墮法、四悔過法、百眾學法、七滅諍法等,凡二五一戒。
(二)第二分,卷十一至卷十四,為比丘尼戒法,包括八波羅夷法、十七僧殘法、三十捨墮法、二○七墮法、八悔過法、百眾學法等,凡三七○戒。
(三)第三分,卷十五至卷二十二,包括受戒法、布薩法、安居法、自恣法、衣法、皮革法、藥法、食法、迦絺那衣法。
(四)第四分,卷二十三至卷二十四,包括滅諍法、羯磨法。
(五)第五分,卷二十五至卷三十,包括破僧法、臥具法、雜法、威儀法、遮布薩法、別住法、調伏法、比丘尼法、五百集法、七百集法等。

歷史

律藏分派五部之一也。又小乘十八部中有化地部,佛滅三百年中自一切有部別立者。《玄應音義》二十三曰:“化地部,第三百年中從一切有部出也。梵言摩醯奢娑迦,亦言彌喜舍娑柯,此雲地,亦教地,或言正地,人名也。但此羅漢在俗為王國師,匡化土境,故名化地。今入佛法,佛法如地,又匡化之,故以名也。舊名彌沙塞者,訛也。”《可洪音義》三曰:“彌沙塞,律部師宗名也,亦云彌沙翼,亦云彌嬉舍娑柯,此雲化地。”《南山戒疏》一上曰:“彌沙塞,此雲不著有無觀。”《拾毗尼義鈔》上一曰:“彌沙塞,此雲廣解義,亦名不著有無,法名五分。”又曰:“彌沙塞者,人名。此人禪思入微,究暢玄旨,著青袈裟。”《大集經》二十二曰:“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讀誦書寫,不作地相、水火風相、虛空識相,是故名當彌沙塞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