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失蹤

強制失蹤是一種反人類的罪行,是違反2000年589號法律規定的人權的,也違反刑法和美洲人權公約等國際法

強制失蹤是一種反人類的罪行,是違反2000年589號法律規定的人權的,也違反刑法和美洲人權公約等國際法
人民網2月14日訊 據西班牙《起義報》今天報導,南美洲的哥倫比亞烏里韋總統執政7年來有1.8萬人被強制失蹤,最近兩年7163人失蹤。
這些人離開自己的家園,因為在梅塔省和其他的地區為他們提供工作崗位。
從那以後沒有人知道他們的情況,但是他們的母親接到威脅電話,稱如果她們不向檢察院揭發,她們將繼續活下去。在恩加蒂瓦有22名青年失蹤,他們的母親祈禱他們還活著。統計數字表明,1000名失蹤者中只有10人倖存下來,只有很少的家庭知道他們的親人的遺體在哪裡。一些家庭待了20多年也沒有結果。
根據全國尋找失蹤人員委員會的報告,從2007年1月1日以來,到2008年10月21日,失蹤人員的數量大幅度增加。這是副總統府、檢察院、護民署、法醫學會、國防部、被捕者和失蹤人員家屬協會、自由基金會、哥倫比亞法學家委員會等機構人權計畫的一部分。在此期間有7763人失蹤,其中3090人是2008年失蹤的。1686人被強制失蹤,其餘的情況人們一無所知。在法醫的失蹤者和屍體信息網系統中至今只有12284名失蹤者,其中95人是去年10月失蹤的。
在首都波哥大失蹤5507人,遠遠高於其他的地區。在全國過去每天有兩三人失蹤,現在可能增加到每天失蹤8人.儘管由於害怕和對家屬的恐嚇,仍然能夠發現失蹤人數在增加。據有關機構的調查,促使失蹤人員增加的因素有五個:尋找失蹤人員委員會建立以後積極尋找失蹤者,建立了過去沒有的失蹤者記錄;司法外的處決;強迫徵兵;販賣人口;向邊界看不見的移民。安全受到破壞,衝突增加了。失蹤人員最多的階層是政治團體的成員、工會領導人、社區成員或印第安人、武裝部隊的成員或前成員、一些商人。最脆弱的是20至30歲的男子。
很多失蹤案件沒有報案,因為家屬不知道怎么做或是不想做。根據法醫的統計,有2萬具屍體被確定為無名屍,沒有人認領,或他們的家庭不敢去認領,或是以為他們還活著。有關的機構正在實施一項在全國尋找失蹤者的計畫,目的是找到他們的下落,進行認證和分析,確定可能的罪犯和主謀。仍有1.2萬個家庭在等待某一天他們的失蹤親屬會出現,哪怕是找到他們的遺體,悼念他們,以此結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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