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至發

張至發

張至發(1573~1642),字聖鵠,號憲松,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南)人。 萬曆二十九年(1601)進士,歷任知縣、禮部主事、御史。時齊、楚、浙三黨勢力方熾,他屬齊黨。崇禎五年(1632)升光祿卿。精核積弊,多所釐正,遂受於知帝。累遷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繼何吾騶為首輔。一切守溫體仁所為,而才智機變比不上體仁。被彈劾,乃上疏,自謂當去者三,而未曾藉口有病。忽得旨回籍調理,時人傳為笑語,以為遵旨患病。卒,贈少保。

基本介紹

  • 本名:張至發
  • 字號:字聖鵠 號憲松
  • 所處時代:明末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山東淄川
  • 出生時間:公元1573年
  • 去世時間:公元1642年
人物生平,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張至發(1573~1642),字聖鵠,號憲松,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南)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進士。歷官玉田、遵化知縣,禮部主事,改御史。時齊、楚、浙三黨方熾,至發,齊黨也,上疏陳內降之弊。因言:「陛下惡結黨,而秉揆者先不能超然門戶外。頃讀科臣疏云:『日來慰諭輔臣溫旨,輔臣與司禮自相參定,方聽御批。』果若人言,天下事尚可問耶?」語皆刺葉向高,帝不報。時言官爭排東林,戶部郎中李朴不平,抗疏爭。至發遂劾朴背公死黨,誑語欺君,帝亦不報。
尋出按河南福王之籓洛陽,中使相望於道。至發以禮裁之,無敢橫。宗祿不給,為置義田,以贍貧者。四十三年,豫省飢,請留餉備振,又請改折漕糧,皆報聞。還朝,引病歸。
天啟元年,進大理寺丞。三年請終養。魏忠賢黨薦之,矯旨令吏部擢用,至發方養親不出。
崇禎五年,起順天府丞,進光祿卿。精核積弊,多所釐正,遂受帝知。八年春,遷刑部右侍郎。六月,帝將增置閣臣,以翰林不習世務,思用他官參之,召廷臣數十人,各授一疏,令擬旨。遂擢至發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與文震孟入直
溫體仁為首輔,錢士升王應熊何吾騶次之。越二年,體仁輩盡去,至發遂為首輔。萬曆中,申時行王錫爵先後柄政,大旨相紹述,謂之「傳衣缽」。至發代體仁,一切守其所為,而才智機變遜之,以位次居首,非帝之所注也。嘗簡東宮講官,擯黃道周,為給事中馮元飆所刺。至發怒,兩疏詆道周,而極頌體仁孤執不欺,復為編修吳偉業所劾。講官項煜論至發把持考選,庇兒女姻任浚而抑成勇。至發上章辯,帝遂逐煜去。
內閣中書黃應恩悍戾,體仁、至發輩倚任之,恃勢恣橫。及為正字,不當復為東宮侍書,恐帝與太子開講同日也。至發不諳故事,令兼之。應恩不能兼,講官撰講義送應恩繕錄,拒不納。檢討楊士聰論之,至發揭寢其疏,士聰復上書閣中,極論其事,至發終庇之。會復故總督楊鶴官,許給誥命,應恩當撰文。因其子嗣昌得君,力為洗雪。忤旨,將加罪,至發擬公揭救。同官孔貞運傅冠曰:「曩許士柔事,吾輩未嘗救,獨救應恩何也?」至發咈然曰:「公等不救,我自救之。」連上三揭。帝不聽,特降諭削應恩籍,嗣昌疏救,亦不聽。無何,大理寺副曹荃發應恩賕請事,詞連至發。至發憤,連疏請勘。帝雖優旨褒答,卒下應恩獄。至發乃具疏,自謂當去者三,而未嘗引疾,忽得旨回籍調理,時人傳笑,以為遵旨患病雲。
至發頗清強。起自外吏,諸翰林多不服,又始終惡異己,不能虛公延攬。帝亦惡其泄漏機密,聽之去。且不遣行人護行,但令乘傳,賜道里費六十金、彩幣二表里,視首輔去國彝典,僅得半焉。既歸,捐貲改建淄城,賜敕優獎。俄以徽號禮成,遣官存問。十四年夏,帝思用舊臣,特敕召周延儒賀逢聖及至發,獨至發四疏辭。明年七月病歿。先屢加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及卒,贈少保,祭葬,蔭子如制。

人物評價

至發頗清強。起自外吏,諸翰林多不服,又始終惡異己,不能虛公延攬。——(清)張廷玉等《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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