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簡(孝感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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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簡,孝感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9年3月25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孝感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8月29日,經孝感市委批准,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違紀被查

2019年3月25日,據湖北孝感市紀委監委訊息:孝感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孝感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29日,在湖北省紀委監委的統一組織指揮下,經省紀委監委機關和孝感市紀委監委依紀依法審查調查,孝感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簡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張簡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收受禮金、禮品;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為案件說情打招呼,違規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串供堵口,干擾辦案;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對涉黑惡案件消極偵查,壓案不辦,涉嫌徇私枉法罪;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罪。經孝感市委批准,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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