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磊列傳

關嶺捕頭張磊,粗陋少文,氣厲凌下,好飲。初為崗烏鎮副捕頭,趁醉持槍入民宅打砸,民訴之,乃就任坡壩鎮,旋即遷捕頭,嘗驅黑車來往於縣鄉間,鄉治日亂。


一日市罷,鄉人郭氏三人,永華、永志、永文騎麾欲歸,同邑戴氏驅車似沖華,文急推而避之,華立,詰之,大亂,弟志及民永祥聞訊而至,勸而解之,華曰:互為姻親,其隙當解。
未幾,副捕頭張磊將協捕王道勝持械而至,厲謂華曰:欲何為,當至衙而決。華以宗親內隙,自解之。答曰:親戚。磊聞之,甚怒,亮兵而按華曰:跪之,弗為,吾當斃汝。華立,曰:余弗犯法,汝不敢為也。文欲兄退之,乃扯華服,協捕道勝欲媚其主,助其威,乃勒文喉並以腿擊之,拋之數米,流血如注,遂厥。華怒而爭之,磊其氣愈厲,遂向天作鳴槍狀,射之,失準擊地,復射其首而斃。
志悲而斥之曰:汝為官吏,不當射殺。磊狂笑,乃射仆之,志匍匐而行,乞曰:汝不當胡為,速救吾哉。
女張麗曰:彼可救,公不可復擊之。磊復槍指而曰:救,汝當與彼同矣。麗因懼而哭,不敢復言。磊色不變,謂志而罵曰:鼠輩,未死,吾當助之。乃上前擊其首,亦斃。
文醒,諱其屍仆,乃與永祥前而動之。磊又殺永祥(或為永文),射之而彈盡,不就,其色乃白,乃向眾而曰:民皆見之,當為吾證之。語畢絕塵而去。
或曰磊與戴,為親宗,設局欲害郭氏,又磊至親位至關嶺宣傳部長,欲活之,乃偽證而為。然余不能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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