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易(五代時南唐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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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張易,字簡能,魏州元城(今河北大名)人。初讀書於長白山、王屋山及嵩山。後唐時應進士試,不第。南唐烈祖升元二年,歸南唐,授校書郎、大理評事。遷上元令。元宗時,以水部員外郎通判歙州。太弟李景遂召為贊善大夫,遷刑部郎中、判大理寺。顯德中,被召至禁中議事。旋為宣歙招諭使。

軼事典故

李景遂和宮中僚屬聚會,贊善大夫元城人張易有所勸諫,而李景遂正和客人們傳看賞玩玉杯,不回頭理他。張易憤怒地說:“殿下看重寶物而輕視士人!”抓過玉杯來摔在地上砸碎了,眾人都大驚失色。而李景遂收起笑容向張易道歉,從此對張易更加重視了。
李景達生性剛直。南唐主常和宗室近臣飲酒,馮延己馮延魯魏岑陳覺等人在此時竭盡諂媚醜態,有時借酒喧譁大笑。李景達多次大聲斥責他們,又反覆勸諫南唐主,不應親近那些奸佞之臣。馮延己因兩個皇弟的封立並不出於自己的意思,就想用空話來表示自己對他們有恩德;一次在東宮飲宴時,他裝作酒醉,撫著李景達的後背說:“你不能忘了我!”李景達大怒,一甩袖子進入宮中,稟報南唐主,請求殺掉馮延己;唐主百般勸解,才算罷了。張易對李景達說:“朝中這群屑小之徒盤根錯節,實在關係到生死福禍。殿下全力也未能除去他們,多次面爭廷折,使他們害怕並作好防範,什麼事乾不出來!”從此每次遊樂宴會,李景達多藉口身體不適而不參加。

史書記載

《資治通鑑·後漢紀·後漢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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