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昆峰

罪犯張昆峰,男,1986年12月26日生,漢族,原戶籍所在地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因搶劫罪經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於2012年7月12日以(2012)西刑初字第458號刑事判決書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被告張昆峰不服,提出抗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審理,於2012年8月22日以(2012)一中刑終字第3973號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交付執行,刑期自2012年2月27日至2015年2月26日止,於2012年12月送入我獄服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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