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承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原州長)

張承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原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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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承義,男,回族,新疆吉木薩爾人,1966年10月生,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工程碩士。曾任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副書記、州長。

2018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責令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承義
  • 國籍:中國
  • 民族:回族
  • 出生地:新疆吉木薩爾
  • 出生日期:1966年10月
  • 畢業院校:中央廣播電視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免去職務,辭去代表,

人物履歷

1986年09月至1988年07月,昌吉州中等專業學校政治教育專業學習;
1988年07月至1993年01月,吉木薩爾縣吉木薩爾鎮幹事、團委副書記、清洗廠廠長;
1993年01月至1994年01月,吉木薩爾縣吉木薩爾鎮副鎮長;
1994年01月至1995年02月,米泉縣羊毛工鄉鄉長助理;
1995年02月至1995年11月,米泉縣羊毛工鄉副鄉長;
1995年11月至2000年05月,米泉市長山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1997年09月至1997年12月,昌吉州黨校學習);
2000年05月至2002年11月,米泉市副市長(其間:2002年05月至2002年10月,掛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廳村鎮建設處副處長;1998年09月至2000年07月,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農經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2年11月至2003年01月,米泉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
2003年01月至2005年08月,米泉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2002年09月至2004年12月,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專業學習);
2005年08月至2007年07月,烏魯木齊市米東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米泉市市長;
2007年07月至2007年11月,烏魯木齊市米東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副廳長級);
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委副書記、代理區長(副廳長級);
2007年12月至2013年08月,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委副書記、區長(副廳長級)(其間:2007年09月至2009年06月,武漢大學軟體工程領域電子政務方向學習獲工程碩士學位;2010年03月至2010年07月,中央黨校第53期新疆地廳級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3年08月至2017年11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其間:2014年09月至2014年11月,上海浦東幹部學院中西部地區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2017年06月至2017年07月,在國家行政學院第六期市長班學習);
2017年11月至2018年01月,昌吉回族自治州黨委副書記、副州長;
2018年01月至2018年11月,昌吉回族自治州黨委副書記、政府州長。

人物事件

免去職務

2018年11月12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張承義因個人原因向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提出辭去自治州州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自治州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張承義的辭職,並報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決議和公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張承義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張承義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張承義的自治區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辭去代表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州黨委原副書記、原州長張承義,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責令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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