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所受

張所受,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廣東。張所受於1766年(乾隆31年)接替蔣允焄,於台灣兩度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基本介紹

  • 本名:張所受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中國廣東
  • 性別:男
前任:
蔣允焄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66年上任 繼任:
前任:
黃寬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68年上任 繼任:
李倓
前任:
衛克堉 諸羅縣知縣
1764年上任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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