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軍,男,漢族,1971年12月生,四川彭山人,大學本科學歷。1997年9月參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德陽市第二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旌陽區城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2023年9月,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德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德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1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德陽市人民醫院工作;
2002年7月至2009年8月,歷任德陽市人民醫院放射科CT室副主任、放射科主任;
2009年8月至2010年11月,德陽市衛生局辦公室副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5年6月,歷任德陽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助理、黨政辦主任、信息科主任、副院長、放射科主任、院長,旌陽區城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2015年6月,任德陽市第二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旌陽區城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2月,德陽市第二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旌陽區城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張德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9月,德陽市委批准,德陽市紀委監委對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張德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德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工作消極懈怠,浮於表面,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錢色交易;民眾觀念淡漠,違規向企業攤派費用;不正確履行職責,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採購、醫用耗材採購、職工招聘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張德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德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