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璧

張璁,生卒年月不詳,字廷璧,男,漢族,明雲南平夷衛平彝鄉(今雲南省曲靖市富源縣中安鎮)人,生於明朝正統年間。明成化元年(1465年)中舉,五年(1469年)中進士,被任命為南刑部主事、員外郎。在刑部時,辦事果決、公正;任重慶府知府期間,重視了解案情,對審判、定案公平,解決了多起積案,史書稱他“治績卓著”。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廷璧
  • 出生地:雲南平夷衛平彝鄉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明朝中葉,全國較安定。在明弘治元年(1488年)前後,江西的少數民族頭人不服漢族官員管轄,帶兵騷亂,張璁被派到江西任兵備道副使。到職後,不主張殺戮,而親率軍民修繕城池,廣積糧草,訓練士卒,修整器械,在險隘地方設定守御。土司頭人看到無機可乘,也就偃旗息鼓,騷亂自平。張璁又派人修建7處城堡,使百姓安居樂業。後來,由於兵備道主事嫉才,多方對他刁難。加之他又看不慣官場中的阿諛奉承、吹吹拍拍等醜行,遂甩袖辭官。騷亂的土司頭人知道張璁走了,又聚眾興兵,江西重新陷入兵禍動亂中。江西巡撫鄧廷瓚焦慮萬分,忙向皇帝上疏“南贛不可一日無璁。”皇帝特下詔書,命張璁仍留在江西。他奉命留職後,又率民眾建造南康城以守險要,並在各地興辦學校培育人才。土司頭人知張璁復來,懾於他的德威,只好悄悄解散兵眾,少數民族農民返鄉,與家人團聚,安居樂業。

人物生平

張璁一生廉政愛民,辦案公正,並嚴禁所屬官吏貪贓受賄。為官20多年,兩袖清風,一貧如洗。晚年因病辭官,回到平夷。據《雲南通志》載:“張璁回歸故里,囊無餘資。”死後,葬於今富源縣城東巒岡山下,距城6千米處的張口洞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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