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玖

張國玖,男,漢族,1969年4月出生,籍貫廣東揭西,在職經濟學碩士,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國玖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9年4月 
  • 出生地:廣東揭西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紀律處分,任職光明新區光明黨工委書記期間,任職光明建發集團期間,

人物履歷

曾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

任免信息

2015年11月,擬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黨工委書記。
深圳市光明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1月13日訊息,經深圳市、光明區紀委監委初步核實,光明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費吃喝情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免去張某深圳市光明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紀律處分

任職光明新區光明黨工委書記期間

任職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期間。未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渣土受納場安全風險認識不足,未有效督促光明辦事處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未及時組織糾正和查處紅坳渣土受納場的違規建設問題。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任職光明建發集團期間

經深圳市光明區委批准,光明區紀委監委嚴肅查處了該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光明建發集團)黨委及相關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經查,2020年1月4日,光明建發集團借年終述職會之機違規組織公款大吃大喝,食用高檔菜餚,飲用高檔酒水,安排高標準住宿,揮霍浪費公款。該集團黨委及其班子成員,違反政治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班子成員及有關人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頂風違紀,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規定,2020年1月19日,光明區紀委監委經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責令光明建發集團黨委作出檢查並予以通報;對該集團12名責任人給予相應黨紀政務等處分:給予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國玖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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