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克公

張克公,字介仲,潁昌陽翟(今河南禹州)人。起進士。大觀中,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蔡京再相,克公與中丞石公弼論其罪,京罷,克公徙起居舍人。逾月,進中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京猶留京師,會星文變,克公復論之,中其隱慝,語在京傳。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克公
  • 字號:字介仲
  • 所處時代:北宋
  • 出生地:潁昌陽翟人
  • 去世時間:約政和七年(1117)逝世
  • 性別:男
京致仕,張商英為相,與鄭居中不合。克公由兵部侍郎拜御史中丞,治堂吏訟,歸曲商英,且疏其罪十。商英罷,京復召,銜克公弗置。徽宗知之,為徙吏部尚書。京欲以銓綜稽違中克公,既又擿其知貢舉事,帝以為所取得人,不問也。居吏部六年,卒,贈資政殿學士。
張耆曾孫,張叔夜堂弟。進士出身,累官至御史中丞,終吏部尚書。
宋徽宗大觀初(1107),張克公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
大觀三年(1109),張克公與中丞石公弼上疏彈劾蔡京罪狀,迫使蔡京罷相致仕。張克公徙起居舍人。逾月,進中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
大觀四年(1110)五月,蔡京仍留京師,會星文變,御史張克公上疏:蔡京輔政八年,權震海內,輕易賞賜以蠹國用,憑藉爵祿以市私恩,役使工匠修繕舍第,動用漕船運送花石。名為祝聖而修塔,使臨平山壯美;藉口灌田而決水,以符合“興化”的預言。法名“退送”,門號“朝京”。方田法騷擾安居樂業的百姓,牢獄中有很多流放的犯人。不軌不忠,共數十事。先前,御史中丞石公弼、侍御史毛注多次彈劾蔡京,沒允奏,這時,貶蔡京為太子少保,出居杭州。蔡京既罷,六月,由張商英接任宰相(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政和元年(1111)八月,張商英為相,與鄭居中不合。張克公由兵部侍郎拜御史中丞,治堂吏訟,上疏張商英十罪。張商英被罷宰相職務,貶為河南知府、崇信軍節度副使。
政和二年(1112),朝廷召蔡京回京師,復輔政(宰相)。張克公徙吏部尚書。
張克公居吏部六年,約政和七年(1117)逝世。追贈資政殿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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