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格

【引用格】 在話語中夾插別人的語言或故事。它能增強文章的知識性、趣味性、可信性,使文章顯得博大精深,有力地表明觀點。可分為三類:一、明引:明確指明出處。《左傳·僖公五年》:“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二、暗引:將別人的語言或故事編入自己文章,並不作說明。魯迅《關於中國的兩三件事》:“孔子和孟子確曾大大的宣傳過那王道,但先生們不但是周朝的臣民而已,並且週遊歷國,有所活動,所以恐怕是為了想做官也難說。說得好看一點,就是因為要‘行道’,倘做了官,於行道就較為便當,而要做官,則不如稱讚周朝之為便當的。然而,看起別的記載來,卻雖是那王道的祖師而且專家的周朝,當討伐之初,也有伯夷和叔齊扣馬而諫,非拖開不可;紂的軍隊如加反抗,非便他們的血流到漂杵不可。接著是殷民又造了反,雖然特別稱之曰‘頑民’,從王道天下的人民中除開,但總之,似乎究竟有了一種什麼破綻似的。好個王道,只消一個頑民,便將它弄得毫無根據了。”所引的原文是“伯夷、叔齊叩馬而諫”(《史記(伯夷列傳》)、“血流漂杵”(尚書·武成》和“成周既成,遷殷頑民”(《尚書·多士》)。從上文可以看出,所引的原文在編入該文時並未作說明。三、反引。就前人成句略加改動,變成相反的意思。陸游《東齋偶書》:“棄官若遂飄然計,不死揚州死劍南。”在此反用顧況的“人生只合揚州死”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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