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授權委託書

建設項目授權委託書是承包單位授權相關人員組織實施項目的委託檔案,發包方依據建設項目授權委託書,對建設項目的實施階段進行各項控制。

建設項目授權委託書是承包單位在建設項目招標、勘察、設計、施工等各個階段授權具有相關組織管理能力和資質的人,組件項目管理團隊,完成承包的相關建設項目任務的授權文書。建設項目授權委託書內容包括項目授權單位名稱、法人代表,受託人姓名、職務,受託許可權、受託時限等內容。建設項目授權書一般要求法人代表和被委託人進行身份確認,提供身份證明。
建設項目授權委託書對發包方來說,要求明確受託人的許可權,受託人的行為由委託人承擔。這樣,既明確了承包方的具體責任人,利於建設項目順利建設;又明確了責任後果有承包單位承擔,保護髮包方的利益。畢竟,受託人的責任承擔能力遠不如法人單位的責任能力大。
建設項目授權委託書對承包方來說,由工程承包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發書面授權委託書,任命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管理團隊,進行項目建設。
項目授權委託書,明確項目實施的具體責任人,利於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同時,維護了各方的利益,有利於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項目授權委託書中的受託人,是依據受委託人的授權,按照職責許可權行事,當不能履行相關職責時,委託人另行委託他人,接替原受託人。為防止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國家以規範的形式,明確要求總承包單位的項目經理必須是法定單位代表人簽發授權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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