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工程其他間接費

建築安裝工程其他間接費是為進行建築安裝工程需要而發生的,不包括在直接費和管理費範圍內的其他工程費用。由於建設地區,工程具備的條件等不同,計算其他直接費的方法有兩種:(1) 分項費用取費率。指根據費用項目內容按建築安裝工程預算成本(安裝工程按人工費) 的規定百分比分項確定。(2) 綜合取費率。指按建築安裝工程預算成本 (安裝工程按人工費) 的規定百分比確定。

建築安裝工程其他直接費的主要內容包括:(1) 臨時設施費。(2) 勞保支出。指用於支付按勞保條例規定的職工勞動保險的費用。(3) 施工機構調遣費,指施工機構成建制的轉移而發生的一次性費用。施工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編制調遣費預算,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建設單位撥給施工企業包乾使用。建築安裝工程其他間接費,在會計核算中稱為“建築安裝工程獨立費”。建設單位會計對支付建築安裝工程獨立費,應分別進行處理。臨時設施費和勞保支出應計入交付使用財產成本,施工機構調遣費應計入應核銷投資報請核銷。施工企業會計對收取的建築安裝工程獨立費,不計入工程成本,作為特種基金,按規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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