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
延英召對的程式有兩種:一種是皇帝有事召見宰相入延英殿議事,程式是先由皇帝降宣頭付閤門使,閤門使將
延英殿議事的旨意傳達給中書,並通知各相關部門;另一種是宰相有事上奏,程式是宰相上榜子奏請開延英,皇帝批准,在延英殿接見宰相。這種議事過程僅宰相單獨覲見。國家每有大事,皇帝必要召宰相到延英殿商討對策,無論政治、軍事,皆在此議決。延英殿議事要求宰相集體入對,各抒己見,極言利弊,甚至有因此忤觸皇帝被罷官者。當然也有圓滑謹慎,不敢發言的宰相。如有軍國大事,宰相也有權請求皇帝在延英殿召見。如會昌元年(841)三月,為誅
楊嗣復、李鈺事,宰相
李德裕等四人再三請求開延英賜對,最終使唐武宗收回成命。元和十五年(820)二月,唐穆宗還下令在西上閤門西廊右畔開一個便門,以方便宰相出入奏對。
參與對象
延英召對的對象並不僅是宰相。唐德宗貞元七年(791)詔,每次延英召對令諸司官長二人參加,奏本司事,稱為待制官;後又敕常參官每日二人引對,訪以政事,稱為巡對。宰相奏對退出之後,常參官再入見皇帝,稱為次對。宰相之外的所有這些被允許面見皇帝的官員又可稱為候對官。此外,其他官員如有要事上奏,可以在前一日進狀請對,然後到延英殿外等待皇帝召見。如果是一般公事,則不能面見皇帝。元和二年(807)又詔停止中書門下兩省供奉官次對,改為有事隨時進狀請對。唐宣宗大中三年(849)十月又令待制官與諫官、法官循環於延英奏對。
實際上百官都可以是延英召對的對象。外地來朝的鎮帥節將和京兆府諸縣令都曾被召於延英殿,有些職官的任命也在延英殿宣布,甚至官員上任也要到延英殿面謝皇帝。貞元元年(785)德宗還曾一次令常參官7人對見,商討時政得失。延英召對範圍的擴大,使得皇帝能夠廣泛與朝臣接觸,做到下情通達。
此外,參與延英召對的還有宦官。宦官樞密使掌“出納帝命”,皇帝在延英殿召見宰相,樞密使侍立一旁因而得以參與會議。因為皇帝旨意由樞密使向政事堂傳達,宦官便趁機從中橈權亂政。憲宗時樞密使劉光琦操縱延英政事,甚至可以將政事堂主書滑渙召到延英殿撰寫文書,致使延英發遣文書竟有宰相不知者。甘露之變後宦官氣焰更高,神策軍中尉仇士良在延英議事時必定拿李訓之事來壓服大臣。大中年間情況才有變化,宣宗下令延英召對時兩中尉先降,樞密使在殿西候旨,待宰相奏事完畢,再到案前接受任務。但是宣宗一死,這項措施就失效了。天復元年(901)唐昭宗誅殺宦官劉季述後,重申“大中故事”,但十個月後就被宦官罷廢。直到幾年後宰相崔胤與朱全忠聯手誅盡宦官,延英召對才再無宦官參與。
召對定製
延英召對一開始並無定製,只在皇帝有事要與宰相商議或宰相有事需要面見皇帝時召開。如果遇到大災荒或天象異常或有大戰事爆發,皇帝也會避正殿,於延英聽政。如遇嚴寒或酷暑時,皇帝也會體恤臣下,停正衙奏事,令有事陳奏者詣延英門請對。隨著延英召對在中央決策過程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就有了定期開延英召對的制度。唐代後期皇帝單日視朝,雙日休朝,延英召對在單日皇帝從正衙退朝後舉行,這樣就形成了延英單日開,雙日不開的制度。如遇到緊急事務,也可隨時開延英召對。但若是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遇節假、喪禮、忌日等,則休朝。當然如憲宗等比較勤政的皇帝也不會拘泥於制度,而是請宰臣有事即詣延英請對,議政時間也比較長,如憲宗要到漏下五六刻才退朝,而文宗更是到漏下十一刻才退。唐憲宗在議政之餘還與宰相談論詩賦。唐宣宗臨朝時接對群臣如待客般客氣,從無惰容,在宰相奏事時則表情十分威嚴,奏事完畢則怡然與臣下閒話。延英召對制度在惰政皇帝當政時就執行得不好。唐穆宗即位後沒有按照制度開延英,聽政60日只有8次在延英殿召對臣下,因此受到朝臣指責。敬宗每月坐朝六七次就算躬親庶政了。到唐朝末年,延英召對改變了單日召對的制度,哀帝天祐二年(905)十二月詔,每月只在一、五、九日開延英召對,總計9次。不過此時唐朝已經快要滅亡了。
後期發展
五代後梁沿襲延英召對的形式,皇帝每月望日在延英聽政。後唐在莊宗、明宗時仍繼續在延英召見宰相,商議政事。後唐末帝以後則再不見延英召對制度。延英召對的禮儀在《
大唐開元禮》以及《
唐六典》《
通典》、新舊《
唐書》的職官志中均無記載,而《
五代會要》對此有詳細記載,其內容基本反映了唐朝末年的延英召對制度,又結合五代後唐的具體情況做了一些修訂,其中延英召對的程式與唐制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