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印發《2015年全國新聞出版(著作權)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點》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2015年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17號)的要求,現將《2015年全國新聞出版(著作權)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電總局:印發《2015年全國新聞出版(著作權)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點》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見參考資料)
  • 標籤:財政資金申報諮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著作權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2015年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17號)的要求,現將《2015年全國新聞出版(著作權)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2015年全國新聞出版(著作權)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點
2015年,全國新聞出版(著作權)系統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有關“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精神,積極落實國務院關於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部署要求,圍繞執法制度建設、提高執法效能、加強兩法銜接、推動全民守法意識四項工作任務,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在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上下功夫,在夯實基礎和健全體系上求實效,推動新聞出版工作邁上新台階。
一、針對突出問題,深入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一)組織開展“劍網2015”專項行動。國家著作權局將會同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組織開展第十一次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劍網行動”,重點整治網路音樂、網路影視、網路文學網站以及網路雲存儲空間、移動網際網路、網路廣告聯盟等領域侵權盜版行為。對各類新型網路服務涉及的著作權侵權問題,創新監管方式,實施分類管理,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
(二)組織開展印刷複製發行監管專項行動。各地要在“兩會”專項督查工作的基礎上,在9月下旬再次組織一次針對國慶期間印刷複製發行市場運行秩序的專項檢查行動。各地要針對行業管理制度、違法違規問題、產品印製質量、市場運行秩序等關鍵環節,集中力量深入一線開展大檢查。對印刷發行企業重點檢查印製發行政經類等涉及重大選題出版物以及少兒出版物的情況,特別是涉及民族宗教的出版物。對光碟複製企業重點檢查光碟模具蝕刻來源識別碼以及報送樣盤的情況。
(三)組織開展“秋風2015”專項行動。將打擊侵權盜版出版物工作納入“秋風2015”專項行動,全面清查圖書、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市場,著力收繳各類侵權盜版出版物,加強網路環節管控,堅決遏制網上侵權盜版泛濫勢頭。
二、圍繞重點工作,加大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力度
(四)進一步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要推動各級政府機關建立健全軟體正版化工作責任、軟體採購、安裝使用、資產管理、審計監督和督促檢查等制度,完善軟體正版化長效工作機制,研究建立政府機關正版軟體管理系統。以正版軟體責任人資料庫為抓手,通過隨機抽查、直接督促等方式,利用技術手段,提高督查效率。要以地方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為重點,加快推進企業軟體正版化。開展中央企業使用正版軟體業務培訓。建立企業軟體正版化信息統計制度和企業軟體正版化信息資料庫,督促企業建立軟體資產台賬,規範軟體使用管理。
(五)加大對出版物市場的監管力度。強化日常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和對侵權盜版出版物的收繳力度,重點查繳侵權盜版少兒出版物、教材教輔、暢銷書、工具書、音像製品等,做好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加強盜版出版物審讀鑑定機制建設,不斷提高鑑定能力和工作效率。
(六)加強對網路發行的監管。完善與主要網上書店的溝通機制、約談機制,指導發協網路發行工作委員會開展工作,規範市場秩序,要求各地將網上書店納入發行管理,建立溝通和應急機制,加大對違規網路發行活動的查處力度,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
(七)深入開展著作權重點監管工作。要進一步擴大著作權重點監管範圍,把智慧型移動終端第三方應用程式(APP)等新型傳播方式納入監管範圍。重點部署開展對音樂網站的著作權監管工作,繼續開展對新聞、影視、文學等各類重點網站和有影響力的網路銷售平台的重點監管工作。積極推動權利人及組織與網路交易平台企業建立著作權保護合作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公示、約談制度,要求被監管網站建立健全自律工作機制。進一步推進打擊針對含有著作權的標準類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
(八)加大對侵權盜版的刑事打擊力度。各級新聞出版(著作權)部門要主動協調公檢法等部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案件移轉、協商辦理、跟蹤督辦等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推動相關部門依法及時偵查、起訴、審判一批侵犯著作權案件,切實加大對侵犯著作權違法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著作權局將會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聯合掛牌督辦一批涉案標的重大、犯罪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各地要健全完善常態化的聯合掛牌督辦機制,定期聯合督辦一批重點案件,做到及時督辦、及時上報、及時結案。
三、夯實工作基礎,完善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體系
(九)進一步完善打擊侵權假冒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推進《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及有關法規的修訂工作;修訂《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出台有關加強信息網路傳播權行政執法的系列指導意見;做好《印刷業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複製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出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
(十)推進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各級新聞出版(著作權)部門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制度建設和工作經費保障,將執法資源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傾斜。要建立完善執法工作細則、工作流程、工作檯賬等制度,建立案件責任制和執法考評制度,構建統一、規範的打擊侵權假冒執法監管工作流程。完善行政執法責任的追究機制,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增強執法主動性和有效性,提高執法公信力。
(十一)推動建立跨區域執法協作、快速反應機制。推動發展水平相近、地理位置接近的地區建立執法協作工作機制,完善跨地區執法線索移轉、案件會商、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執法聯動、集群作戰等程式機制。建立著作權執法快速反應工作機制,集中優勢執法資源,進行精確打擊。
(十二)推進執法監管平台建設。完成國家著作權監管平台2015年建設任務,運用技術手段,對網際網路傳播作品侵權盜版進行監控、取證,服務案件查處;同時針對應用程式(APP)等移動網際網路領域著作權保護提供技術解決方案,遏制新媒體侵權盜版行為。積極推進全國印刷複製委託書網上備案系統建設,推動已自建系統的地區與全國主幹系統聯通。積極參與建設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
四、加強能力建設,做好執法培訓宣傳工作
(十三)加強基層執法人員培訓。繼續開展對著作權、文化綜合執法、公安、檢察、法院等條線的著作權執法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提升基層著作權執法工作人員的執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建立著作權執法專家庫和執法培訓師資庫,提升著作權培訓效能。開展2014年度查處侵權盜版案件有功單位和有功個人獎勵工作,進一步調動相關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查處侵權盜版案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抓好印刷複製發行管理人員培訓,使地方管理部門更好地把握審批、監管等方面的新要求,真正將“寬進嚴管”落到實處。
(十四)落實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各地新聞出版(著作權)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和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繼續落實《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實施細則(試行)》,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機制,通過各自政務網站或者公告欄等方式及時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提高著作權執法工作的透明度。要推動建立著作權執法案件公開資料庫,向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服務。積極推進著作權保護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
(十五)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制訂打擊侵權假冒年度宣傳工作要點,開展多元化、常態化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4˙26”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等時間節點,開展打擊侵權盜版集中宣傳活動,提高廣大公眾的智慧財產權意識。加大對案件查辦的宣傳力度,特別是對重大案件、新型案件、典型案件在有關媒體上公開曝光,震懾違法者、教育從業者,增強人民民眾對政府打擊侵權盜版的信心。組織開展集中銷毀侵權盜版非法出版物活動。
(十六)加強對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督導檢查。總局將不定期對各地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將檢查結果納入2015年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考核。各省級新聞出版(著作權)部門要開展對各市(地)、區(縣)的督導檢查工作,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和單位要予以通報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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