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留守女童遭性侵

近日,網傳廣西一名留守女童遭十多名中老年人長期性侵,引發廣泛關注。 警方偵查結論顯示,當地一名13歲留守女童從11歲開始,至少遭到16人摧殘,被性侵至少50次,查明身份的犯罪嫌疑人中有14人為中老年人,年齡最大的70多歲。警方抓獲14名嫌疑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留守女童遭性侵 
  • 事發時間:2011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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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受害人麗麗(化名)出生於2000年3月,是廣西興業縣的一名小學生。近日被曝出從11歲開始先後遭多人多次性侵,流傳較廣的說法是“兩年遭18箇中老年人性侵”和“兩年遭10名中老年人性侵”。

調查結果

廣西興業警方的一份長達13頁的案件偵查情況報告顯示,2013年4月27日、5月6日、7月23日,受害人父親分三次帶著受害人到派出所報案,稱受害人自2011年起被人強姦,涉案人員共涉及同村15名村民和同鎮另外兩個村的3名村民。接警後,興業縣公安局對此案展開偵查。
警方偵查結論顯示:2011年初,70多歲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在水田旁邊看到受害者在水溝里撿田螺,頓起淫心,在明知受害人未滿十四周歲、仍為在校小學生的情況下,上前捂住受害人嘴巴,將其強行拉到山腳處實施強姦。之後,黃某某在2011年,又陸續以恐嚇、威脅等手段強姦受害人多次。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於2011年4月的一日中午,看到同村的受害人來到其家玩時,以少量金錢為誘惑,姦淫受害人一次。之後至2013年3月期間,陳某某在其家中,以每次10至30元不等的金錢為誘惑,先後姦淫受害人15次。
梳理警方的偵查情況報告發現,在已查明身份的16名犯罪嫌疑人中,“80後”有2人,“60後”有4人,“50後”有5人,“40後”有3人,“30後”有2人,案發時年齡最大的70多歲,年齡最小的僅20歲出頭。系列案件從2011年初一直持續到2013年3月。在前後兩年時間裡,受害人至少遭到50次性侵。

判決結果

根據廣西興業縣警方1月8日披露,警方目前抓獲14人,檢察機關已批捕13人,其中涉嫌強姦罪批捕5人、涉嫌嫖宿幼女罪批捕7人、涉嫌猥褻兒童罪批捕1人,1人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公安機關已經移送11人至檢察院起訴,另外有1人被取保候審,1人被監視居住,1人正在辦理移送起訴。
這起令人髮指的案件經過媒體報導後,引起了輿論的一致廣泛譴責。而已經被檢察機關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僅有5人涉嫌強姦罪,另有7人則涉嫌嫖宿幼女罪,這一區別對待也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判決爭議

各界呼籲儘早取消嫖宿幼女罪
從2009年貴州習水公職人員嫖宿10名未成年少女,到2011年陝西略陽縣幹部嫖宿幼女罪,再到2012年5月浙江永康“嫖宿學生處女”,以及這次廣西興業縣由涉嫌“嫖宿幼女罪”到判定“強姦罪”的變化,嫖宿幼女罪再次置於輿論的聚光燈下。
從2008年起每年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的議案或提案建議中,廢除嫖宿幼女罪都是熱點話題之一。全國人大代表孫曉梅已連續多年呼籲取消嫖宿幼女罪。在去年全國兩會上她在一份議案中再次主張刑法取消嫖宿幼女罪,一併按強姦罪論處。她認為,將嫖宿與強姦區別對待,實際上是在縱容犯罪。
廣西社科院研究院孫小迎坦率地表示,法律應該嚴懲侵害方,強姦罪最大罪責在於施暴的成年人,而不能試圖用嫖宿幼女罪讓受害的未成年人來分擔罪責。“嫖宿幼女罪變相地把幼女當成了‘娼妓’,這是非常令人悲哀的。”
廣西律昌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周元表示,一般認為沒滿14歲的受害幼女還沒有形成對性的成熟認識,通常是由於金錢等因素的引誘,同時對未成年的受害人來說,一旦這一罪名成立,今後可能要頂著“賣淫”的帽子度一生,因此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來說,取消嫖宿幼女罪應該是社會所望、大勢所趨。
從興業這起案件聯繫到此前四川邛崍男子嫖宿幼女被訴強姦罪,張周元同時也表示擔憂:“什麼樣的行為犯了什麼罪,要由法律來界定。如果法律中還沒有廢除這一罪名,而司法機關僅憑藉感性判斷來隨意定罪的話,很可能違背罪刑法定原則。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修改法律並取消這一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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