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法治所是2003年12月獲廣東省教育廳批准為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設有法治基本理論、法治與司法體制改革和法治與經濟發展等三個研究方向。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依託的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在2007年省級重點學科評估中,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兩個學科被遴選為省級重點學科,2010年獲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
.科研管理與制度建設
法治所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科研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院所合一管理體制運行良好,結合法學學科建設制定完善了研管理規章制度。主要有:法治與經濟發展法治所章程、學術委員會章程、專兼研究人員考核辦法、學術會議及學術研討班舉辦辦法、經費管理辦法、圖書資料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出國進修人員管理辦法、績效評定辦法、專著出版資助辦法等。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有完善的科研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制定了2014-2017規劃和2015-2016年工作計畫,法治所的工作按部就班,順利開展。
.科研隊伍與人才培養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採取院所合一體制,較好地整合了法學院主要科研力量,建立了專職科研人員與教學人員的雙向交流機制。法治所現有專職研究人員3人,分別是柯衛教授、曾祥生副教授、朱孔武教授。兼職研究人員包括杜承銘、鄧世豹、房文翠、鐘立國、張晉紅、劉焱白、魯曉明、徐靜莉、王坤、戴激濤、柳颯等法學院教師十餘人。基地具有比較穩定的研究方向,在國內法學界具有一定影響,每一方向都有學術帶頭人,帶頭人水平高,結構合理,隊伍實力強。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專兼職人員都具有研究生導師資格。他們所指導研究生在校期間人均發表論文1.5篇以上,並且都所指導的每個研究生都參與了指導教師科研課題的研究,人均超過1.5項。
.科學研究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專兼職人員研究方向穩定,特色和優勢明顯。
2017年法治所研究人員本年度獲得各級種類科研項目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1項,教育部課題5項,國家法務部課題項目1項,省級科研項目2項,橫向課題3項,以上項目經費總計50萬元。
本年度課題立項如下(1))房文翠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司法權運行規律視閾下的法院司法責任制改革研究經費20萬;(2)柯衛承擔廣東哲社規劃項目公民網路監督權的法律規制研究;(3)柯衛承擔法務部我國公民平等受教育權的法治保障研究(4)戴激濤承擔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澳門立法會辯論制度研究
2017年度專職和兼職研究人員出版專著5部,發表論文20篇,其中CSSCI及以上期刊論文15篇,主要論文有(1)劉焱白:“用人單位年休假民事責任制度設計的偏差與校正”(2)謝雄偉:“論監督過失的限縮:以被允許的危險為視角”(3)戴激濤:“立憲政體中的協商民主:憲法商談及其建制化”《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6-03-10;(4)柳颯:論構建市級人大立法主導體制的途徑)研究人員在《法學論壇》、《社會科學》、《法商研究》及《港澳研究》等期刊上發表有關港澳基本法的研究文章,進一步推動了港澳基本法研究特色的形成。
.學術交流
學術交流是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的傳統優勢。
2017年邀請國內外專家來我校講座近20人次。自法治所成立至今,共召開20餘次全國性學術研討會。“財稅法治與國家治理”學術研討會、2010年度(第八屆)中國法經濟學論壇、第二屆“公共財政與憲政建設”全國學術研討會、第二屆中國憲政與公共財政研討會、“特別行政區制度創新的理論與實踐”全國學術研討會、“憲法與科技發展”學術研討會暨閩粵憲法學研究會、第四屆憲政與公共財政建設學術研討會、“社會發展與權利話語”兩岸學術論壇、區域貿易協定法律問題研討會、訴訟保全擔保學術研討會、第六屆全國財經類院校法學教育論壇、中國國際私法學會2015年年會、“香港基本法實施十五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交叉法學學園第三期“良法、善治與人的尊嚴”學術研討會、“一帶一路”與港澳發展研討會和“新型婚姻法權利的憲法保護”研討會、“功能界別與香港政治發展”研討會、“香港終審法院與基本法實施”學術研討會、“公共財政與憲政建設”學術研討會、“憲法與科技發展”學術研討會暨閩粵憲法學研究會2011年年會等。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還邀請知名專家學者如中國人民大學石佳友教授、中山大學張亮教授、武漢大學漆多俊教授等來我校舉辦學術講座15場。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專兼職科研人員赴台灣、香港、澳門、北京、廈門等地參加全國性及國際性學術會議30人次。戴激濤赴美訪學4個月,劉薇赴日訪學1年。
.社會服務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積極為社會服務,骨幹成員具有多種社會兼職,法治所研究員中擔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1人,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1人,各級人大代表2人,省、市立法顧問2人,省政府顧問、市政府參事2人、政協委員1人,以及其他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任顧問10餘人次。積極開展普法教育,為社會各界舉辦法制講座。研究人員先後為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廣東省檢察院、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等國家機關、廣東省政府部門、廣州市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舉辦法制講座,產生廣泛社會影響,受到政府部門好評,法治所成為廣東省普法的重要基地之一。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還積極參與廣東地方立法,2016年法治所與清遠市人大常委會合作,建立廣東財經大學清遠市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起草《清遠市引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案,並審議通過。2017年為清遠市人大立法培訓。朱孔武教授參加“香港回歸二十周年與落實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專題研討會,法治所為廣東地方立法提供專家諮詢,研究人員先後為國務院法制辦、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以及其他政府部門提供近10項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的諮詢活動,還通過承攬課題形式承擔法規、規章或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積極在廣東省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建立了廣東省和廣州市立法後評估的規範標準,為推進廣東省依法治省工作做出了貢獻,法治所成為廣東省、廣州市地方立法的諮詢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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