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申報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通知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申報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通知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 政府駐地:廣東省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省新型研發機構現場會精神,引導和扶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現開展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 新型研發機構是指在廣東省註冊設立的,主要從事研發及其相關活動,投資主體多元化,建設模式國際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管理制度現代化,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相結合,產學研緊密結合的獨立法人組織。新型研發機構是我省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生力軍。
(二) 條件。
1.註冊、設立地。註冊地在廣東,具有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性質等的獨立法人資格,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較穩定的資金來源,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廣東。
2.舉辦和投資主體。機構投資主體多元化,包括通過政府部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社會組織、產業聯盟等,以及其他投資主體聯合共建。
3.具有穩定的經費來源。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不低於年收入總額的15%。
4.研發基礎。具備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要的儀器、裝備和固定場地等基礎設施,辦公和科研場所不少於500平方米;擁有必要的測試、分析手段和工藝設備,且用於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於300萬元。
5.具有穩定的研發隊伍。常駐研發人員占職工總人數比例達到30%以上,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以上人員應占研發人員的10%以上。
6.具有新型的管理體制機制。具有面向企業服務、圍繞市場配置資源的新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以及通過提供相關服務促進機構本身良好運轉和發展的能力,建立了現代科研機構管理制度、科研項目管理制度、科研經費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7.主攻方向。具有明確的主攻方向,能切實解決產業共性技術問題,能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多種綜合性服務,主導或參與國家、省、市技術攻關專項,通過產學研合作服務企業和產業發展。
8.成果轉化能力突出。近3年科技研發、技術服務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等方面業績突出。
(三) 程式。
1.新型研發機構的申報受理和評審論證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1次,並在受理截止時間後6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進行公示。
2.申報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申報和聯繫,如實填報申請材料,並按科技項目管理要求,向各科技主管部門提交蓋章的紙質申報材料和電子文檔。各申報單位應認真、如實填報,所在地級市(或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應認真核實。對填報的內容和數據故意弄虛作假,將撤銷申報單位申請資格,並對其及相關科技主管部門進行通報批評,登記不良信用記錄信息。
3.各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初步審查,核對登記資料,匯總後蓋主管部門公章,報送省科技情報研究所。
4.省科技廳按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論證結果,對申請機構提出綜合意見,確定擬公示名單,並在省科技廳網站上公示。
5.公示有異議的,由省科技廳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經核實沒有問題的,將與公示無異議的一起報批後,由省科技廳統一發布公告,並頒發有關證書。
二、截止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0日下午5:00,以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直主管部門、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獨立管理機構等傳送電子文檔的電子郵件時間為準。書面申報材料(一式6份)送廣東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6日下午5:00(以郵戳為準)。
三、資格適用
已公告的新型研發機構可獲得新型研發機構相關政策支持,並具備申報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專項資金項目的資格(詳見當年申報指南)。
省科技廳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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