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行動方案(2022—2030年)

《廣東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行動方案(2022—2030年)》是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病獸防、關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全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和《全國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等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2022年12月26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發布《廣東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行動方案(2022—203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行動方案(2022—2030年)
  • 發布單位: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病獸防、關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全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根據《動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等規定,按照《全國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要求,我廳編制了《廣東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行動方案(2022—203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2月26日

內容全文

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病獸防、關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全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和《全國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等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農業農村部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積極防禦、系統治理,健全完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體制機制,全面夯實基層基礎,提升風險防範和綜合防治能力,有計畫地控制、淨化和消滅若干種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民民眾健康安全的畜間人獸共患病,維護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則
  (一)源頭防治,突出重點。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控制淨化消滅相結合的方針,聚焦重點病種,織密築牢防治畜間人獸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線,從前端阻斷傳播路徑,切實降低流行率,有效防範傳播風險。
  (二)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嚴格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採取監督指導和激勵相結合的措施,調動從業者主動防疫的內生動力,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生產經營者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三)因地制宜,因病施策。實行一病一策、分類指導,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採取差異化防治策略,根據不同病種的流行規律、傳播特點和防治現狀,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防治措施,精準防治,逐步實現從場群、區域到整體的控制、淨化和消滅目標。
  (四)協調配合,統籌推進。有效整合現有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資源,理順防治體制機制,明確各方事權,協調各方力量,強化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控,形成防控合力。確定全省重點防治病種,突出重點區域、聚焦重點環節、落實重點措施,統籌推進各項防治工作。
  三、防治形勢
  近年來,我省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推進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防治機制不斷健全。修訂了《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制定了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健全了人獸共患傳染病防治協作機制。二是防治措施不斷強化。認真落實地方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不斷最佳化強制免疫、監測流調、應急處置、區域化管理、聯防聯控等綜合防控措施。三是疫情形勢總體平穩。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呈偶發、散發態勢;動物狂犬病保持穩定控制狀態,連續多年未接到疫情報告;日本血吸蟲病1985年我省已宣布消滅;炭疽、馬鼻疽30年以上未發現病例。
  我省是畜禽養殖和消費大省,動物及動物產品調運頻繁,人獸共患病防控形勢較為複雜,防控工作還存在一定的短板。一是部分人獸共患病發生風險較高。高致病性禽流感隨候鳥遷徙傳播的風險持續存在,毒株不斷變異給防控工作帶來較大挑戰。近年來牛羊布病陽性率有所上升,人感染病例有所增加;大量牛羊由外省調入,傳入風險持續存在。二是養殖場生物安全水平有待提高。我省養殖量大,養殖場點多面廣,中小規模養殖場戶還較多,生物安全防護意識和能力參差不齊。部分養殖場戶對畜間人獸共患病危害認識不足,防疫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三是基層動物防疫體系職能弱化。一些地方對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重視不夠,經費保障不足,設施設備陳舊老化,基層機構大量撤併,專業技術人員匱乏,動物防疫、檢疫和監管工作存在短板漏洞。
  四、防治目標
  到2030年,逐步形成有效保障全省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能力,動物防疫機構隊伍、法律法規和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應急回響機制更加健全,快速感知和識別新發突發疫病能力不斷提高,全社會協同防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重點防治病種得到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結核病穩定控制,日本血吸蟲病維持消除狀態,犬傳人狂犬病逐步消除,炭疽、馬鼻疽維持無疫狀態。常規防治病種流行率穩定控制在較低水平。重點防範的外來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
表1 實施防治防範的主要畜間人獸共患病
病種分類
病種
重點防治(7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結核病、狂犬病、日本血吸蟲病、炭疽、馬鼻疽
常規防治(14種)
弓形蟲病、鉤端螺旋體病、沙門氏菌病、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Ⅱ型感染、旋毛蟲病、囊尾蚴病、李氏桿菌病、類鼻疽、片形吸蟲病、鸚鵡熱、Q熱、利什曼原蟲病、華支睪吸蟲病
外來防範(2種)
牛海綿狀腦病、尼帕病毒性腦炎
表2 重點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目標
病種
到2025年
到2030年
高致病性禽流感
全省達到控制標準,部分區域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全省維持控制標準,進一步擴大免疫無疫區域。
布病
50%以上的牛羊種畜場(站)和25%以上的規模奶畜場達到淨化或無疫標準。
85%以上的牛羊種畜場(站)和30%以上的規模奶畜場達到淨化或無疫標準。
牛結核病
25%以上的規模奶牛養殖場達到淨化或無疫標準。
50%以上的規模奶牛養殖場達到淨化或無疫標準。
狂犬病
註冊犬免疫密度達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免疫檔案。
註冊犬免疫密度達95%以上,免疫犬100%建立免疫檔案。
日本血吸蟲病
全省維持消滅狀態。
全省維持消滅狀態。
炭疽
保持無疫狀態。
保持無疫狀態。
馬鼻疽
維持無疫狀態。
維持無疫狀態。
  五、防治措施
  實行全省統防、部門聯防,一病一策、精準治理,區域協同、有效防控。對境外流行、尚未傳入的畜間人獸共患病,加強風險防範、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繼續落實免疫、監測、撲殺、淨化等綜合防治措施。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做好強制免疫。堅持預防為主,全面開展家禽強制免疫和抗體監測,確保家禽群體免疫保護水平。二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實施家禽和野禽監測計畫,密切監視禽流感病毒流行動態、毒株變異、致病力變化情況。三是嚴格檢疫監管和市場準入。嚴禁未經檢疫、來源不明的家禽及產品進入市場銷售,活禽交易市場嚴格落實“1110”制度(活禽經營市場一日一清潔消毒、一周一大掃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售市場當日零存欄)。加強疫病監測,發現禽流感病毒污染立即採取休市、消毒等應急處置措施。深入推進“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生產消費模式。四是推進區域化管理。鼓勵、支持各地及養殖場戶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淨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不斷提高家禽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水平。
  (二)布病
  布病防控繼續堅持監測與淨化相結合,嚴格落實各項綜合防治措施,逐步降低畜間流行率。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實施專項防控行動。實施《廣東省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強化條件保障,做好技術支持,加強督促指導,全面落實監測、淨化、撲殺、消毒、人員防護等關鍵措施。二是強化監測排查和消毒滅原。以縣為單位對牛羊場戶登記造冊並動態管理,對所有羊場(群)和奶牛場(群)開展全覆蓋監測,發現陽性場群,要持續開展全群跟蹤監測,及時剔除陽性畜。牛羊養殖、運輸、屠宰等關鍵場所和環節定期開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動,有效淨化養殖環境。三是推進區域化管理。以種畜場、奶畜場和規模牛羊場為重點,全面開展省級、國家級布病淨化場和無疫小區建設,逐步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布病淨化場和無疫小區,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四是強化牛羊調運監管。嚴格落實牛羊產地檢疫、落地報告和抽檢制度,做好隔離觀察。全面實施畜禽運輸車輛和主體備案制度,加強活畜跨區域調運監管,嚴格指定通道管理。除布病淨化場、無疫小區、無疫區,以及用於屠宰和種用乳用外,跨省調運活畜時,禁止布病易感動物從高風險區域向低風險區域調運。五是加強奶牛風險監測。奶牛養殖場每年要對所有存欄牛開展布病自檢,探索建立生鮮乳布病等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三)牛結核病
  牛結核病堅持預防為主,嚴格落實監測淨化、檢疫監管、無害化處理等綜合防治措施。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加強監測。加大養殖場、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監測力度,對所有養殖場戶實行抽檢,及時準確掌握病原分布和疫情動態。建立完善奶牛個體檔案和可追溯標識,對感染牛及時追蹤溯源,並對溯源牛群進行持續監測。二是加快推進淨化工作。制定淨化實施方案,分區域、分步驟統籌推進牛結核病淨化工作。對養殖場戶實行分類指導、一場一策、逐步淨化,有計畫地開展防治工作。三是加強生物安全管理。指導養殖場戶加強生物安全防控,落實日常消毒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及時撲殺牛結核病感染牛,並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加強奶牛群體風險監測。各縣每年對成年奶牛實施全群普檢,奶牛養殖場每年要對所有存欄牛開展結核病自檢,探索建立生鮮乳牛結核病等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四)狂犬病
  狂犬病是我國法定報告傳染病中病死率最高的人獸共患病,要強化免疫、監測流調、疫情處置等關鍵防治措施落實。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嚴格實施犬只免疫。指導犬只飼養單位和個人要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定期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確保構築有效免疫屏障。推進狂犬病免疫接種點建設,規範動物診療機構接種管理,對免疫犬只100%建立免疫檔案。鼓勵和支持珠三角地區和有條件的地區實施全面免疫。二是開展監測流調。對出現異常攻擊行為或發生不明原因死亡的疑似患病動物及時開展病原學監測,發現確診病例及時開展疫情溯源和流行病學調查。三是做好應急處置。發生疑似動物狂犬病疫情,及時劃定高風險場所或區域,落實傳染源調查、高風險區犬只緊急免疫等應急處置措施,嚴格按規定對染疫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加強流浪犬和農村犬只防疫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縣級人民政府和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地區飼養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五)日本血吸蟲病
  日本血吸蟲病是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大畜間人獸共患病,要堅持以控制傳染源為主的綜合防治策略,實施人畜同步查治。
  重點防治措施。開展全省家畜血吸蟲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加強對廣州、佛山、韶關、清遠和肇慶等5市的14個重點縣的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及時掌握疫情動態,評估疫情風險。在有螺地區開展高標準農田整治和標準化池塘改造,最大限度消除釘螺孳生環境。
  (六)炭疽
  炭疽防治要強化巡查監管、監測排查、應急處置、檢疫監管等綜合防治措施。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做好監測報告。做好牛羊及其所在環境的監測,及早發現和報告疫情。二是嚴格規範處置疫情。一旦發現疫情,按照“早、快、嚴、小”原則做好疫情處置,對病畜進行無血撲殺和無害化處理,掩埋點設立永久性警示標誌,疫源地周邊禁止放養。三是加強動物衛生監管。嚴格檢疫和調運監管,嚴厲打擊收購、加工、販運、銷售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死亡動物嚴格執行“四不準一處理”(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對死亡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措施。
  (七)其他畜間人獸共患病
  針對畜間人獸共患病傳播流行的三個環節(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動物),實施綜合防治措施,積極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殺,加強飼養管理,不斷提高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水平。
  重點防治措施。對馬鼻疽加強監測。對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Ⅱ型感染和鸚鵡熱,在流行區域對豬、馬、牛、羊等易感家畜進行疫苗接種。對旋毛蟲病、囊尾蚴病,以屠宰場為重點,嚴格宰後檢疫檢驗,做好污染肉品的無害化處理。對其他常規防治病種,加強飼養管理、環境消毒、無害化處理、藥物治療、疫病淨化,加強人員防護和個人衛生。對牛海綿狀腦病、尼帕病毒性腦炎等外來病種,強化入境檢疫,做好傳入風險分析和預警,提高人獸共患病發現識別和防控能力。
表3防治任務清單
序號
防治病種
防治任務
1
高致病性禽流感
全面開展家禽強制免疫和抗體監測,確保禽流感群體免疫密度達90%以上,免疫合格率達70%以上,構築起“應免盡免”有效保護屏障。
2
布病
實施《廣東省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強化監測排查和消毒滅原,推進區域化管理,強化牛羊調運監管,加強奶牛風險監測。
3
牛結核病
加強監測,加快推進淨化工作,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強奶牛群體風險監測。
4
狂犬病
嚴格實施犬只免疫,開展監測流調,做好應急處置,加強流浪犬和農村犬只防疫管理。
5
日本血吸蟲病
開展家畜血吸蟲病常規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結合重點地區有螺情況開展風險評估,最大限度消除釘螺滋生環境。
6
炭疽
做好監測報告,嚴格規範處置疫情,加強動物衛生監管。
7
其他畜間人獸共患病
對馬鼻疽加強監測。對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Ⅱ型感染和鸚鵡熱,在流行區域對豬、馬、牛、羊等易感家畜進行疫苗接種。對旋毛蟲病、囊尾蚴病,以屠宰場為重點,嚴格宰後檢疫檢驗,做好污染肉品的無害化處理。
  六、重點工作
  (一)完善管理制度
  全面推進強制免疫“先打後補”改革。完善以養殖場戶為責任主體,以企業執業獸醫、鄉村獸醫、村級防疫員和特聘防疫專員等社會化服務隊伍為技術依託的強制免疫網路。嚴格落實疫情報告制度,明確疫情報告責任和標準,健全疫情報告體系。完善畜間人獸共患病應急預案和應急回響機制,加強應急物資和能力儲備。加強牛羊屠宰管理,有序推進牛羊集中或定點屠宰。積極探索開展牛羊布病、牛結核病監測陽性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
  (二)加強監測淨化
  進一步健全省、市、縣三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的畜間人獸共患病監測預警網路體系。加強專項監測,有針對性地開展常規監測、淨化監測和無疫監測,做到及時發現、快速感知、準確識別。強化畜間人獸共患病淨化工作,推進防治工作從有效控制向淨化消滅轉變,加快推進人獸共患病淨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通過示範帶動、典型引領,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強化同衛生健康、海關、林業等部門溝通協調和資源共享,及時相互通報監測信息。
  (三)加強監督管理
  嚴格動物養殖、屠宰、流通和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防疫監督管理,督促相關生產經營主體加強動物防疫管理,實施消毒滅原、疫病檢測、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防疫措施,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嚴格實施產地檢疫、屠宰檢疫,有效控制傳染源,嚴防人獸共患病傳播。嚴格實施動物入粵指定通道制度,加強省外調入動物的查證驗物,嚴防人獸共患病傳入。加強動物檢疫監管信息化建設,推行養殖檔案電子化、檢疫證明無紙化,逐步實現對養殖、屠宰、流通等環節的全鏈條信息化管理。加強監督執法,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出售、販運病死動物及動物產品等違法行為。
  (四)加強科技支撐
  支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研究人獸共患病檢測、監測、淨化等關鍵技術,研究防治技術集成,及時推廣套用防治新技術。支持建設省級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控技術研究中心。
  (五)加強體系建設
  加強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建設,明確機構設定和職能定位;加強基層防疫隊伍建設,充實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力量,足額配齊配強鄉鎮專業人員,實行定責定崗定人,完善工作機制,提升專業能力。加強市縣級獸醫實驗室建設和管理,提升人獸共患病監測、檢測、診斷等綜合防治能力。
  (六)完善服務體系
  著力培育多元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完善以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為主體,其他獸醫從業人員和社會力量為補充的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化服務體系為生產經營主體提供疫病檢測、診斷和治療等防治服務。積極推進將強制免疫、採樣監測、協助檢疫等獸醫公益服務事項交由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建立完善獸醫社會化服務相關制度和標準,強化監督管理,加快構建政府主導的公益性獸醫社會化服務與市場主導的經營性獸醫社會化服務深度融合的長效機制。
  (七)加強宣傳引導
  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培訓,對動物養殖、屠宰加工、動物疫病防控等高風險從業人員,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技術培訓,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護意識。督促相關單位建立健全人員防護制度,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醫療保健措施,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開展健康檢查。利用多種方式和重要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廣泛宣傳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政策和知識,倡導健康飲食和良好生活習慣,提高社會公眾防範意識,營造群防群控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七、組織保障
  (一)強化責任落實
  各地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各方責任。結合本地畜間人獸共患病流行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定實施本行政區域的畜間人獸共患病實施方案。全面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確保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行動方案各項目標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條件保障
  各地要統籌使用中央財政動物防疫補助和省級財政涉農資金等經費項目,協調加大當地財政支持力度,全面推進免疫、監測、流調、撲殺、淨化、評估、檢疫監督、無害化處理、應急處置、人員防護等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採取措施穩定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隊伍,將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落實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等相關待遇,確保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責有人負、活有人乾、事有人管。
  (三)強化機制創新
  理順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機制,健全行政管理、技術支撐和監督執法體系,明確各類工作機構職能定位,加強協調配合,增強防治合力。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衛生健康、海關、林業等部門聯防聯控和情況通報,加強信息溝通、聯合會商和措施聯動。探索利用大數據信息、人工智慧技術確定重點人群和對象,精準推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信息,及時發布疫病監測情況和風險提示,增強相關從業者和社會公眾的防疫意識和能力。
  (四)強化督促指導
  省農業農村廳根據防控形勢,分年度制定畜間人獸共患病監測計畫,明確監測指標和任務分工。各地要按照全省畜間人獸共患病監測計畫,制定並實施本轄區的監測方案。省農業農村廳組織開展督促指導和考核評價,對各地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實施情況開展階段性評估指導,結合春防秋防檢查,定期調度和通報有關情況,並將結果與中央財政動物防疫補助等經費項目費分配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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