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托幼機構應急避險教育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深入開展面向學校、托幼機構的應急避險教育,增強學生、幼兒的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強學校、托幼機構應急避險教育工作提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托幼機構應急避險教育工作的意見
  • 目標:落實《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 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時間: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提高認識,走有廣東特色的應急避險教育之路,突出重點,著力提升應急避險能力,氣象災害應對教育,地震災害應對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多管齊下,全面實施應急避險教育,創新教育形式,打造互動平台,組織應急演練,明確責任,確保應急避險教育工作落到實處,明確責任主體,完善聯動機制,加強督促檢查,

提高認識,走有廣東特色的應急避險教育之路

與成年人相比,學生、幼兒的應急避險和自救能力較弱,面對突發事件時能否採取必要的避險措施、具備必要的自救互救能力,直接關係學生、幼兒自身的生命安全。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校、托幼機構應急避險教育工作,將其作為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應急避險教育大綱,編寫應急避險教育教材。各類學校、托幼機構要把應急避險教育納入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內容和素質培養範圍,切實提高學生、幼兒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的目標,努力走好“意識—知識—技能—能力”的廣東特色應急避險教育之路。

突出重點,著力提升應急避險能力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針對可能造成嚴重損失的突發事件,突出重點,分門別類地開展應急避險教育。

氣象災害應對教育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氣象等有關單位,指導和督促學校、托幼機構開展應對氣象災害應急避險教育,向學生、幼兒宣傳普及颱風、暴雨洪澇、龍捲風、雷電、土石流、山體滑坡、海嘯等自然災害的基本知識,特別是對我省多發的颱風、雷電、暴雨及其衍生災害,要開展防護常識的重點教育,增強學生、幼兒的防災避災能力。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與氣象等有關單位的聯動機制,及時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採取停課、轉移危險地區的學生、幼兒等必要的避險措施,確保學生、幼兒生命安全。

地震災害應對教育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地震等有關單位,指導和督促學校、托幼機構加強地震災害的相關教育,對學生、幼兒普及地震基本常識以及如何科學避震、自我防護等避震知識。學校、托幼機構要在校園內合理設計避險逃生路線,堅持開展避震逃生演練,確保地震發生時有序應對,減少人員傷亡。

消防安全教育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公安消防等有關單位,開展學校、托幼機構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托幼機構和國小重點開展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逃生自救常識教育;中學、技工院校、高等院校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滅火器材使用、火災自救互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通過消防安全教育,確保學生做到“兩會三能”(會逃生、會報警;能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能發現火險隱患,能向家人宣傳消防知識)。

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教育

學校、托幼機構發現疑似患有突發傳染性疾病的學生、幼兒,要立即報告並注意做好隔離工作。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指導和督促學校、托幼機構開展食品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了解食品安全基本常識,讓學生從小培養良好的生活和飲食習慣,樹立食品安全意識,增強食品安全自我保護能力;要教育學生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廠名和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沒有質量安全標誌的食品,以免引發食品中毒事故;要教育學生掌握食品中毒的各種臨床症狀和初步處置方法。

人身安全教育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等有關單位,指導和督促學校、托幼機構加強生命安全教育。要教育學生、幼兒假期外出和上學、放學途中注意安全,防範交通、溺水、毒氣等意外事故的發生;要教育學生、幼兒掌握防侵襲、防詐欺、防綁架勒索等常識,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要加強學生、幼兒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擁擠踩踏等意外事故;要教育學生、幼兒遇到停電等意外情況時保持冷靜,不慌不亂,科學合理、沉著有序應對。

心理健康教育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衛生部門等有關單位,指導和督促學校、托幼機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預防預警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機制。學校、托幼機構要將完善心理素質教育機製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環節,通過開設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程,促進學生、幼兒提高心理素質。要引導學生、幼兒在面對挫折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時冷靜應對,訓練學生養成良好的應急心理。有條件的學校、托幼機構可以設立心理諮詢輔導室,為有需要的學生、幼兒提供心理輔導服務,發現學生、幼兒出現心理危機要積極干預,防止由於學生、幼兒心理失衡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多管齊下,全面實施應急避險教育

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和遵循應急避險教育的規律,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拓寬應急避險教育工作渠道,創新應急避險教育模式,全面實施應急避險教育,實現學生、幼兒應急避險教育全覆蓋。

創新教育形式

依託教師和學生,組織應急避險知識宣講團和文藝團,深入學校、托幼機構,以學生、幼兒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應急避險知識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依託廣東省應急氣象頻道,堅持“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的強化教育方式,引導學生、幼兒增強避險意識,養成“居安思危”的良好習慣;通過開闢宣傳欄,舉辦面向學校、托幼機構的應急避險知識競賽,開展避險標識徵集、避險教育大家談活動等方式,不斷拓展宣傳教育形式。

打造互動平台

省政府應急辦要依託省政府應急辦入口網站,完善網上應急模擬體驗館功能,吸引學生藉助動漫遊戲方式掌握避險技能;要加快建設應急避險模擬體驗館,模擬主要災種,讓學生、幼兒“親臨”其境地學習提高應急避險技能。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搭建學校家庭聯動平台,打造學生、幼兒應急避險教育的第二課堂。

組織應急演練

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單位,指導學校、托幼機構制訂各類應急預案,切實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操性。學校、托幼機構要經常性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特別是有針對性地開展緊急情況下的撤離、疏散、逃生等逃生避險演練;要通過應急演練、建設中國小應急避險教育示範基地等途徑,推動學生熟練掌握常見的避險技能,並在掌握應急避險技能的基礎上不斷提高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明確責任,確保應急避險教育工作落到實處

明確責任主體

學校、托幼機構是開展學生、幼兒應急避險教育的主體,校長和托幼機構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學校、托幼機構要結合實際,充分利用操場、體育館等設施建設應急避護場所,設定明確的指示標識,配套相應的生活設施,完善各項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員,使應急避護場所不僅成為開展應急避險教育的基地,更成為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幼兒的“避風港”。

完善聯動機制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學校、托幼機構的應急避險教育。要研究建立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參與的應急避險教育聯動機制,充分調動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要及時宣傳報導應急避險教育中湧現的先進事跡,營造應急避險教育的良好社會氛圍。

加強督促檢查

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托幼機構應急避險教育工作的督促檢查,將學校、托幼機構開展應急避險教育納入安全文明校園專項考核,定期向社會通報學校、托幼機構開展應急避險教育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並督促學校、托幼機構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確保應急避險教育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推動應急避險教育實現科學發展。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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