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軟學院大學生安全委員會章程

廣東東軟學院大學生安全委員會章程》是廣東東軟學院大學生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學院黨總支領導下,由保衛部負責管理與指導的學生安全保衛組織為確保全全委員會能正常履行安全保衛與安全宣傳職能,特制定本章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東軟學院大學生安全委員會章程
  • 制定機構:安委會
  • 作用:安全保衛與安全宣傳
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委 員,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章 工作制度,第五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廣東東軟學院大學生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在學院黨總支領導下,由保衛部負責管理與指導的學生安全保衛組織。是學院安全管理體系的重要部分。它致力於安全宣傳教育,擔負著創建平安校園的重任。為確保全全委員會能正常履行安全保衛與安全宣傳職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委 員

第一條 凡學院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沒違紀違規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二條 各班班長均為安委會的固定委員,所有委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第三條 加入安委會必須通過個人申請、面試,組織審批、保衛部審核。
第四條 委員義務:
(一)認真學習學習法律基本常識、學校規章制度,安全知識。
(二)積極貫徹學院各項規章,在學習、思想、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維護安委會的團結統一,自覺遵守安委會紀律,嚴格保守組織秘密,積極完成任務.
(四)密切聯繫學生,加強安全檢查和教育工作,收集師生建議,提出校園安全改善措施。
第五條 委員權利:
(一)參加安委會的有關會議,接受安委會的教育和培訓。
(二)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三)參加學院學生年度評優工作,委員享受學生幹部評優。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安委會由主席團、辦公室、宣傳部、組織部、外聯部組成。
第七條 安委會重要崗位幹部採用競聘上崗產生,每屆任期一年,優秀者可連任。
第八條 安委會負責指導各班安全員開展各項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條 建立周例會、月講評及相關工作制度,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案和研究安全課題,完善本部門制定的安全、紀律管理制度,傳達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加強辦公室和值班管理,工作時必須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 大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減少或避免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條 參與生活區、教學區的安全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消除安全隱患和鬧事苗頭,制止違法亂紀行為,維護學生生活與教學區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條 配合檢查學生大功率電器,消除公寓火災隱患,保證學生公寓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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