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廣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規劃,起草擬訂縣域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範性檔案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方案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縣級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措施,提出調整縣域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公布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工作。
(七)對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進行管理監督,開展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縣衛生健康工作,開展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協調、推動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調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
(十二)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 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規定,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全縣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 與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 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 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科教人事科
(三)規劃信息科(項目辦)
(四)財務科
(五)法制監督科(行政服務科)
(六)醫政藥政科(中醫藥管理科)
(七)公共衛生科(應急辦、民生辦)
(八)老齡健康科(健康產業促進科)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縣計畫生育協會

現任領導

廣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邱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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