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紅十字會醫院過期藥致死事件

廣州紅十字會醫院過期藥致死事件是一件醫療事件,2012年3月21日發生於廣州紅十字會醫院,患兒然然因感冒發燒被送入該院治療後,病情突然加重,經搶救無效身亡。事後,親屬發現醫院搶救用藥中,有三種注射液已經超過有效期,因此認為醫院存在嚴重過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紅十字會醫院過期藥致死事件
  • 時間:2012年3月21日
  • 地點:廣州紅十字會醫院
  • 事件處理:對搶救室內的用藥、病例進行封存
這三種注射液分別為:批號091217,有效期2009年12月30日至2011年12月29日的鹽酸多巴胺注射液;批號080704,有效期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的甲磺酸酚妥拉明注射液;有效期2008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的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
當晚深夜,公安、衛生等部門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後,立即。
昨日下午,醫院,出事後家屬報警並單方面封存相關藥品,未告知醫院這一信息,院方尚未掌握這一情況。目前搶救時的用藥、病歷等物已經被有關部門封存,暫時無法核實“過期藥”的來源及真假,但院方願意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並按國家法律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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