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農村接生員管理暫行辦法

《廣州市農村接生員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7.28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農村接生員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89.07.28
  • 實施時間:1989.07.28
檔案全文,實施日期,

檔案全文

總則
(一)農村接生員必須執行國家的衛生方針、政策、法規。發揚救死扶傷的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精神,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努力學習業務,提高服務質量。
(二)農村接生員受鄉鎮政府及村委會領導,在業務上受鄉鎮衛生院及縣婦幼保健院(所)領導。接生員應參加農村衛生協會,服從管理。
(三)農村接生員是農村基層衛生技術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衛生保健政策的執行者,她們從事的婦幼保健與接生工作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
(四)接生員的基本任務:實行二十四小時應診,負責正常孕婦接生工作,做好優生優育,節育知識宣傳指導,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婦女勞動保護及婦幼疾病防治,兒童計畫免疫接種,托幼園所衛生保健指導等。
農村接生員條件
(一)熱愛婦幼衛生工作,熱心為民眾服務,身體健康,具有國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五十歲以下。
(二)區、縣衛生局批准的專業學習班學習和經過三個月以上的專業訓練,並經區、縣衛生局考核(基礎理論與臨床操作考試)取得合格證書。
(三)遵守《廣州市農村接生員管理暫行辦法》總則的要求,做好接生員本職工作。
(四)接生員必須做到“十會”:
1.會產前檢查,測量骨盆外徑線,量血壓,聽胎心音,辨別胎位,驗小便旦白。
2.會做胎位矯正(胸膝臥位,針灸至陰)。
3.會指導孕期衛生保健。
4.會皮下、肌肉注射,會按照比例配製各種常用的消毒液和使用辦法。
5.會做肛門檢查子宮口開大情況,掌握正常分娩三程操作規程,嚴格消毒無菌操作。
6.會鑑別滯產及產前產後大出血、孕毒症等病理體微及時轉院。
7.會二度會陰破裂縫合。
8.會產後訪視,掌握正常產婦子宮收縮、惡露、會陰傷口癒合情況,並能為新生兒洗澡、換臍、觀察新生兒一般情況,指導餵乳及產褥期母嬰衛生指導。
9.會填寫有關規定的各項登記表格。
10.會嬰幼兒計畫免疫接種程式及基本知識。
農村接生員經濟報酬
因地制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如:
(一)兼做鄉村女醫生的,按該鄉的鄉村醫生待遇,其接生收入,按一定比例交鄉鎮衛生院作接生員管理基金。
(二)專職接生員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歸已、和上交鄉鎮衛生院作接生員管理自籌資金解決。
(三)接生包布料、器械、藥品更新添置,接生包消毒等,均由接生員自籌資金解決。
(四)接生費、住院費按各鄉的經濟水平,允許有一定差異。以富裕的鄉可多收些,貧困的鄉少收些為原則,由各區、縣衛生局定。
(五)經濟報酬要體現服務時間,難易程度,多勞多得。對接產、產前檢查、產後訪視等項工作實行有償服務。
管理
由鄉鎮政府牽頭,婦女主任,計畫生育幹部,鄉鎮衛生院長,接生員代表等組成接生員管理小組,建立管理制度。
(一)例會制度:由鄉鎮衛生院負責每月(季)召開一次例會,匯報工作,布置任務,學習業務。凡開接生員例會、接生員未經批准無故缺席者罰款。
(二)檢查評獎制:每年由管理小組組織一次接生員質量檢查,評比、獎勵先進。
(三)產包消毒制,嚴格按照產包裝備接生包,定期更換消毒,統一由鎮衛生院供應消毒產包,臍包,收回消毒費。
(四)接生員培訓考核制:由鄉鎮衛生院負責每年復訓一次,每次至少一周,並須考核。建立接生員技術管理檔案,凡未經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而自行接生者作無牌行醫論處。接生員自學或進修,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可參加鄉村醫生證書考試。
(五)管理基金制:基金來源主要是接生員上繳的管理費、罰款等,基金使用範圍包括接生員例會一伙食補貼,評獎,參觀學習等,具體管理費及獎罰辦法由各地自行規定。
(六)登記制度:產前檢查,接產、產後訪視。孕婦及圍產兒、小兒死亡等均要按上級標準列冊登記,有案可查,及時上報。用藥有登記,不得使用未經批准生產的藥品及過期失效,偽劣,變質藥品。經濟收支有帳目單據。各項記錄保存三年以上。
(七)發放出生證制度,由接生員填寫出生報告卡,向鄉鎮衛生院申報,由鄉鎮衛生院統一簽發出生證。接生員不得自行印發出生證。違者由區、縣衛生局制定行政及經濟上的處罰規定給予查處,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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