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

《廣州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是廣州市政府發布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
  • 地區:廣州市
  • 內容: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
  • 隸屬:政府公告
根據《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52號),市人民政府對《關於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穗府〔2009〕58號)中予以保留的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進行了評估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可繼續實施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56件,有效期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時根據實際情況評估修訂。
二、需修訂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22件,有效期延長至2012年12月31日,由牽頭修訂部門在有效期內完成修訂,逾期未完成修訂的,該行政規範性檔案停止執行。
三、市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社區和城鎮消防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穗府辦〔2003〕8號),內容不涉及社會行政相對人,轉為內部管理制度,不再納入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範圍。
四、除上述檔案外,穗府〔2009〕58號檔案中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按所公布的有效期執行,有效期屆滿的,效力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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