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廣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軍民融合發展。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產業政策;組織擬定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實施;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負責牽頭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成品油等供應;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投資計畫,按規定程式辦理需審批、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的措施和意見。
(五)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負責牽頭推進智慧型製造業發展;負責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六)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產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和政策措施;指導相關產業集聚集約發展,調整最佳化產業布局;承擔工業、信息產業園區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信息產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八)負責牽頭做好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負責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組織擬定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負責牽頭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組織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負責綜合匯總全市信息系統年度投資計畫,審核市政府投資的信息化項目。
(十)負責統籌全市信息化基礎設施(含電子政務網路、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體系、信息資源公開服務體系、基礎信息資源庫、政務信息資源數據中心等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調推進國家、省、市重點信息化工程。
(十一)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和網路信任體系建設;協調政府部門、重點部門做好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組織本市轄區內的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組織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擬定並組織實施軍民結合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大數據研究、規劃和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訪、督辦、綜治維穩、安全保衛、政務公開、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預算、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綜合與政策法規處(審批管理處)。
組織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新聞、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輿情監測及應對處置工作。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藍(白)皮書、年鑑史志編撰工作。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及行政訴訟應訴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三)運行監測協調處。
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提出工業、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工業企業數據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和製造業企業降成本工作。牽頭做好培育大型骨幹企業等工作。負責工業領域去產能、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民用爆炸器材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綜合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投資與合作處。
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促進工業投資。統籌管理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的總體計畫、實施管理等工作。統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區域經貿合作。組織落實省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布局一體化規劃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現代產業體系相關工作。
(五)工業發展處。
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擬訂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研究、協調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重點推進汽車、原材料(含新材料)、石油化工等工業發展。指導推動製造業及相關新興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承擔企業技術創新相關工作。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創新成果產業化。
(六)裝備工業處。
組織擬訂通用機械、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裝備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重點推進智慧型裝備產業發展。跟蹤高端裝備及其他裝備製造業和重大消費品工業發展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進高端裝備製造業重大項目建設,促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套用。指導裝備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落實省珠江西岸先進裝備製造產業帶建設相關工作。
(七)電子信息工業處。
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電子信息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進電子信息有關裝備、晶片、元器件、儀器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參與組織實施國家、省相關重大專項。統籌推動全市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八)數字產業處。
統籌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市數據資源收集、管理、開發、套用等標準規範。推進全市數據資源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統籌全市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數據資源管理,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負責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的研究和套用工作。協調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九)信息與軟體服務業處。
組織實施信息技術套用試點示範項目,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組織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推進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研發產業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國軟體名城建設。組織實施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全市軟體產業基地建設。
(十)信息基礎設施推進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協調推進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的規劃。推進國家、省、市信息網路和區域信息基礎設施資源共享。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互聯互通。負責本市建設工程配套信息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管理,協調運營企業開展配套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基礎通信產業的發展。
(十一)生產服務業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服務型製造和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推動生產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動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建設及套用推廣。推動工業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套用。
(十二)無線電管理處(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擬定並組織實施無線電管理的相關規定、政策、規劃。承擔全市無線電頻率的指配與管理。依法監督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台(站)的設定使用以及無線電發射設備的銷售管理。負責組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開展監督檢查,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產業園區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產業園區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最佳化園區總體布局。負責推進工業、信息產業園區提質增效,指導工業、信息產業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協同開展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承擔省內產業轉移、產業共建相關工作。
(十四)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領域的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工業、信息領域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綠色製造。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協調成品油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調控,監督管理煤炭經營工作。
(十五)電力管理處(廣州市電力行政執法支隊)。
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參與提出電力價格政策意見及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工作,監控和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電力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涉及電力行政執法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查處危害電力設施和擾亂供用電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對供電企業和用戶執行電力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涉及電力的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工作。協調各區、市直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
(十六)民營經濟處。
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有關中小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建立政府與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溝通渠道。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總結推廣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發展典型經驗。推動中小企業對外交流合作。承擔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中小企業處。
擬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統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協調推進各類金融機構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推進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促進各類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中小企業。承擔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基金的管理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八)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培訓、工資福利等工作。
(十九)離退休人員服務處。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直屬機構

廣州市經濟貿易信息中心
原廣州市工業經濟信息中心,成立於1984年。根據廣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穗編字[2005]192號文,2005年8月與原廣州商業信息服務中心合併,組建廣州市經濟貿易信息中心。
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網路運維部、信息采編部。
主要任務:負責廣州經貿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信息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公共服務平台、工商經濟監測信息系統等市工業商貿經濟信息網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為市經貿委調節工業商貿經濟運行、實施電子政務提供信息技術保障;負責發布工業商貿經濟信息;指導工業商貿企業發展信息化工作。
地址:廣州市府前路2號府前大廈四樓
廣州質量保證中心
廣州質量保證中心在1995年3月22日,經廣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
主要職能:
對企業質量體系進行認證;開展質量培訓、質量審核;開展有關學術活動和國內外交流活動等。
具體職責:
1.向各行業、企業宣傳管理體系,聯繫客戶、開發市場、拓展業務。
2.培訓培育審核員,建立審核員和技術專家隊伍及各類專業人員資料庫,為各專業審核作資源儲備和技術支持。
3.業務洽談、契約評審簽定契約,並進行審核策劃,落實和派出審核組。
4.組織實施現場審核,並對審核過程監察監控,保證審核過程及其結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客觀性。
5.資料收集整理,建立獲認證企業檔案,對獲證企業實施跟蹤服務及定期監督審核,組織年度監督審核。
6.接受並通過國家認監委定期的年度監督和非定期的“飛行檢查”,持續保持認證資格資質。
廣州市無線電監測站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處級。
主任任務:負責監測無線電台(站)的操作情況,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負責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檢測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負責電磁環境測試、分析,為無線電主管部門進行頻譜規劃、頻率指配和審批無線電台(站)提供技術依據;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25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
辦公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268號交易廣場3009
廣州市無線電技術服務中心
公益三類事業單位。
主要任務:負責無線電台(站)、無線電設備的技術檢測和無線電通信網路測試等工作;為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無線電台(站)檢查和無線電監測等工作提供技術保障;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23名,其中主任1名(配副處級),副主任2名(配正科級)。
辦公地址:廣州市應元路80號富宏花園富宏閣2001
廣州市信息化服務中心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處級。
原廣州市機關信息網路中心,於2004年9月1日掛牌成立,2006年3月加掛廣州市市民服務和社會保障卡管理中心、廣州市政府入口網站編輯部的牌子,2011年8月22日更名為廣州市電子政務中心,2015年10月更名為現名。中心內設6個職能部門:綜合部、建設規劃部、信息資源部、信息化項目部、系統網路部、信息安全與技術保障部。中心核定事業編制42名,專業涵蓋計算機網路、軟體、硬體、信息安全、信息工程、經濟、法律等多個領域。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穗園西街2號

現任領導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江智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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