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龍曾任永春縣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經理,該公司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的國有糧食企業。2015年至2018年期間,其多次違規審批發放津補貼總計22.96萬元,並存在公車私用行為;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間,違規發放補貼合計102240元,2014年、2015年共兩次違規發放文明單位獎金合計79920元。2015年因違規發放補貼問題首次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9年因違規問題加重被撤銷黨內職務並政務撤職。2022年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職務:原經理
- 企業性質:國有法人
- 處分時間:2019年5月
- 違規類型:濫發津補貼
- 年度核查:2014年合格
- 從業履歷:糧站文書、站長等
職務與職責
違規發放津補貼
- 2013-2015年問題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該公司違規向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發放補貼10.22萬元,並兩次向15名企業職工發放文明獎金7.99萬元。康文龍對此負領導責任,2015年9月被永春縣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 2015-2018年問題其再度違規審批發放津補貼22.96萬元,並多次違規使用公車前往福州、廈門辦理私事,產生費用總計1378元,最終導致2019年5月被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相關資金被追繳。
公車私用問題
紀律處分與後續
- 2015年處分:黨內嚴重警告;
- 2019年處分: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
- 2022年調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永春縣紀委監委審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