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牒費

度牒費是唐宋政府以出賣僧、尼、道士、女冠出家的執照而取得的收入。出家人享有一定免役和免稅特權,又不從事生產。政府以高價出售度牒來限制其人數,同時增加財政收入。唐宋僧尼簿籍,歸祠部掌管,由祠部發放度牒。唐久視元年 (700年) 八月十五日,武則天將造大像,稅天下僧尼,人出一錢。此為最初征僧尼稅。天寶 (742—755) 間,楊國忠遣御史崔眾至太原,納錢度僧尼道士,旬日得萬錢。這是度牒費收入的開始。

北宋治平四年 (1067年)賜陝西轉運司度牒1000件,糴谷賑濟,財政獲利。南渡後,軍費大增,度牒費收入成為官府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宋王朝屢增度牒售價,如北宋時為28萬-30萬文,南宋淳熙初 (1174年) 50萬—80萬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