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堯案

年羹堯案

年羹堯案是雍正朝的第一起文字獄案。年羹堯是漢軍鑲黃旗人,進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帶平叛屢建功勳,康熙末年授定西將軍、兼理川陝總督,一意依附當時還是雍親王的雍正帝。雍正帝即位後,年羹堯倍受寵信,也因此恃功自傲,驕橫跋扈。年羹堯案中,年羹堯自撫遠大將軍杭州將軍,調職後,內外官員更加看清形勢,紛紛揭發其罪狀。雍正以俯從群臣所請為名,盡削年羹堯官職,並於當年九月下令捕拿年羹堯押送北京會審,十二月被令自裁,親族、同黨或斬首或流放或貶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年羹堯案
  • 主要人物:年羹堯、雍正帝
  • 直接原因:年羹堯上表錯詞“心懷不軌”
  • 根本原因:年羹堯功高震主,恃功自傲
  • 發生時間:雍正三年二月至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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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年羹堯的發跡是在康熙帝在世的時候,他“實心用事”“治事明敏”,用兵頗有韜略,故而十幾年間,從詞臣升任從一品封疆大吏。雍正帝即位後,朝中依靠的主要力量是“舅舅”隆科多,因為他掌握著京城衛戍部隊兩萬人;地方上依靠的便是年羹堯。雍正帝讓他統帥著西北數十萬雄兵,使政敵不得不有所忌憚。雍正帝登極之初,對年羹堯倍加恩賞重用。首先命其接替允禵管理撫遠大將軍印務,尋實授。以後幾年,年羹堯一直在西北前線為朝廷效力。雍正帝亦多次對年羹堯敘功行賞:平定西藏時運糧及守隘,封三等公爵,世襲罔替,加太保銜;平郭羅克,晉二等公;平青海,進一等公,給一子爵令其子襲,外加太傅銜。
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年羹堯入覲時,御賜雙眼孔雀翎、四團龍補服、黃帶、紫轡及金幣,恩榮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不但年羹堯的親屬備受恩寵,連家僕都有通過保薦,官至道員、副將者。雍正對年羹堯的奏章皆批“如所請”,甚至標榜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千古君臣之遇的榜樣”。
與此同時,雍正帝卻開始搜羅年羹堯的種種不法行跡,費盡心機地尋找置其於死地的藉口。
年羹堯素有喜怒無常, 殺戮任性的脾氣,受到雍正帝寵用後更加驕橫。在西寧時,曾霸占了蒙古貝勒七信之女,還曾軍前斬殺提督、參將多人。
雍正二年(1724年)十月,年羹堯進京面聖,出發時令直隸總督李維鈞、巡撫范時捷跪迎跪送。到京師後,他旁若無人,傲然策馬。在邊疆時,蒙古王公見年羹堯必須先跪,額駙也不例外。雍正帝將這些都看在眼裡,遲遲不加訓誡,以待其積重難返。

事件過程

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雍正帝憑年羹堯奏表中成語 “朝乾夕惕”寫成了“夕惕朝乾”借題發揮,認為是年羹堯居功藐上,心懷不軌,說年羹堯本來不是一個辦事粗心的人,這次是故意不把“朝乾夕惕”四個字“歸之於朕耳”。並認為這是他“自恃己功,顯露不敬之意”,所以對他在青海立的戰功,“亦在朕許與不許之間”。
三月,受年羹堯迫害的四川巡撫蔡珽抵達京城狀告年羹堯,年羹堯也有劾蔡的奏章到京。雍正帝一改對年羹堯言聽計從的態度,說不能由年羹堯掌握朝廷權柄。接著雍正更換了四川和陝西的官員,先將年羹堯的親信甘肅巡撫胡期恆革職,署理四川提督納泰調回京,使其不能在任所作亂。
四月,雍正帝又以年羹堯對皇上隱瞞青海蒙古的饑荒為由解除年羹堯川陝總督職,命他交出撫遠大將軍印,調任杭州將軍。年羹堯失寵訊息傳出後,群臣紛紛交章彈劾。山西巡撫伊都立劾年羹堯私自占用國家鹽稅;都統范時捷彈劾年羹堯借捕盜濫殺無辜,並欺罔、貪婪五事。此時,年羹堯正在赴杭州將軍途中,接到聖旨,削太傅銜。到杭州不久,又被追回賞賜的補服、黃帶、花翎、紫轡等物。
七月廿七日,革去杭州將軍職,降為閒散章京,之後又被連連落職。雍正帝還將發給年羹堯的朱批奏摺追回,以掩飾當年同年羹堯的不平常關係。
在雍正帝的慫恿之下,內閣、詹翰、九卿、科道合詞奏言年羹堯的罪惡“罄竹難書”,於是部議盡革年羹堯的世職。

事件結果

雍正三年(1725年)十月,命逮年羹堯來京嚴訊。
十二月,議政王大臣會議定年羹堯罪:計有大逆罪五,欺罔之罪九、僭越之罪十六、狂悖之罪十三、專擅之罪十五、忌刻之罪六、殘忍之罪四,共九十二款。從這些條款的內容來看,大半實有其罪,並非出於羅織。
獄成,皇帝差步兵統領阿爾圖,來到關押年羹堯的囚室傳旨賜死;年羹堯接旨即自殺。
年羹堯子年富因“居心行事,與年羹堯相類”賜死。
部議全家坐罪,年羹堯子弟十五歲以上者,俱流放,年羹堯婦輔國公蘇燕之女遣返其家。皇帝因年遐齡年希堯素來為“忠厚本分之人”,予以寬免,革職。而後經過一年左右,年希堯又重新被起任,先後擔任過工部右侍郎、景德鎮督陶官、內務府總管、管理淮安板閘關稅務等職務。年遐齡於雍正五年五月去世,奉世宗上諭按一等公爵禮葬,致祭一次。
年羹堯妹夫胡鳳翬於雍正四年正月解任官職,雍正帝命江蘇巡撫張楷、繼任蘇州織造高斌清查其織造關稅錢糧,並降旨詰責,隨於三月三十日與其妻年氏、妾三人自縊。

事件影響

年羹堯案作為雍正朝的第一起文字獄,在此之後文字獄成為了雍正帝清除異己的重要手段;雍正帝在位13年間,共有文字獄20起。

西征隨筆案

年羹堯死後七天,汪景祺斬首示眾,即汪景祺西征隨筆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恆任陝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堯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訪,乘機投書乾謁年羹堯,做了年羹堯的臨時幕客。汪景祺這次西遊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二卷,獻年羹堯收藏。年羹堯得罪抄家,《西征隨筆》被繳進宮中。雍正讀後咬牙切齒地在首頁題字云:“悖謬狂亂,至於此極!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也。”大約是隨筆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堯。雍正因此憤恨,但是又要表現自己孝道,處罪諭旨只稱汪景祺“作詩譏訕聖祖仁皇帝,大逆不道”。於是汪景祺被定處斬,梟首示眾,其頭骨在北京菜市口梟示了十年。妻子兒女發配黑龍江給披甲人(滿洲軍士)為奴;兄弟叔侄輩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族凡在官的都革職,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於牽累的人多,汪景祺僑居的平湖縣城甚至傳出“屠城”的謠言,居民驚惶逃竄。

名教罪人案

錢名世字亮工,江蘇武進人,與年羹堯是鄉試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誼。雍正二年(1724年),權勢赫赫的年羹堯進京覲見,錢名世贈詩諛頌,有“分陝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鐘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詩句以捧年的臭腳。年羹堯受誅,錢名世當然在劫難聞逃。雍正給他加的罪名是“曲盡諂媚,頌揚奸惡”。但沒有殺他,只是把他革職逐回原籍,卻又御書“名教罪人”四字,命錢名世原籍地方官製成匾額,掛在錢家中堂上。奇恥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錢名世無臉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孫孫都抬不起頭。雍正還命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每月初一、十五去錢家查看匾額懸掛情形,如未懸掛則呈報巡撫奏明治罪。當錢名世離京時,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學士、九卿以下都作諷刺詩為錢名世“贈行”,結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詔作詩。雍正一一過目後,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題為《名教罪人詩》,刊印後頒發全國學校,讓天下士子人人知曉。諷刺詩作得夠味的給予表揚,不夠味的給予處分。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堯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誇獎。而翰林侍讀吳孝登則因詩句“謬妄”,被發配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作詩的人當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錢名世“百年遺臭辱簪纓”;有叫謝濟世的,他批判錢名世“自古奸諛終敗露”。

歷史評價

《清史稿》:方且憑藉權勢,無復顧忌,即於覆滅而不自怵。臣罔作威福,古聖所誡,可不謹歟!
雍正帝:年羹堯今日之功,豈能及鰲拜之大,而所犯之情罪,則甚於鰲拜。朕輾轉思維,自古帝王之不能保全功臣者,多有鳥盡弓藏之譏。然使委曲寬宥, 則廢典常而虧國法,將來何以示懲?
不少人認為年羹堯被處死的原因和隆科多被幽禁死的原因一樣,都是他們洞悉雍親王與諸阿哥謀爭儲貳的隱私,即所謂“懷疑誅忠”,此說是不無道理的。
年羹堯九十二條大罪的羅織體現了以雍正帝為突出代表的清朝皇帝的三個顯著特點:一、對統治合法性、合理性的強烈渴求;二、對皇權掌控力的高度自信;三、政治手段的純熟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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